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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8-178115 发布日期 2018-11-2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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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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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滨区、汉阴县、岚皋县、白河县、宁陕县、平利县、石泉县、旬阳县、紫阳县财政局、恒口示范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预算的通知》(陕财办农〔2018〕128号),及市发改委《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以工代赈中省预算资金的函》(安发改工赈函[2018]398号),现将2019年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提前下达部分)357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其中:中央财政1600万元,省级财政1970万元。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转移性支出”。
      各县区财政局要会同发改部门,按照预算执行有关要求,以脱贫攻坚规划和资金整合方案为依据,积极做好专项资金与项目的对接工作,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性、瞄准性和高效运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反馈资金使用管理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附件:2019年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分配表

    安康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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