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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8-178107 | 发布日期 | 2018-11-29 17:07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预算的通知 |
汉滨区、宁陕县、紫阳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预算的通知》(陕财办农〔2018〕127号),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提前下达部分)38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转移性支出”。
各县区财政局要会同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按照预算执行有关要求,以脱贫攻坚规划和资金整合方案为依据,严格遵守少数民族资金和项目管理规定使用资金。同时积极做好专项资金与项目的对接工作,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性、瞄准性和高效运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反馈资金使用管理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分配表
安康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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