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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见成效

    作者:杨学波 付俊涛 时间:2019-02-26 08:57 来源:汉阴县 字号: 打印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切实维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权益,汉阴结合工作实际,打出“五个一”组合拳,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禁燃禁放禁售区域内基本实现了“零燃放”,空气质量较同期大幅改善,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发布一个通告。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发布并广泛张贴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禁燃禁放禁售的时间、区域和法律责任,为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供了法律依据。
      签订一份承诺书。全县各镇各部门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传达《通告》等相关规定,通过家家户户签订承诺书的方式,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并积极向身边亲朋好友宣传和呼吁。各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祝节日,掀起了“禁燃禁放禁售,从我做起”的热潮,引领了以绿色环保引领文明过节的新风尚。
      打造一支队伍。高规格组队。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从县公安、环保、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及城关镇等单位抽调专人,组建了一支150余人的巡查值守队伍,采取网格化、精细化方式,定岗定位、分片包干在县城区沿河、道路、桥梁、广场等区域开展不间断巡查。全员化参与。通过“321”基层社会治理,充分调动“三线”人员、各类民间组织及“红袖章”200余人,在村组社区、住宅小区等群众密集区域进行全覆盖、无盲区的巡查监督,全面杜绝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建立一套机制。建立无缝化排查机制。该县公安、应急管理、环保、住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城关镇等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对禁燃禁放禁售区域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集贸市场、零售点、杂货店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地毯式”专项清理排查,累计巡查商户180余家,依法依规收回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11户,取缔销售点30余家,从源头上把好禁燃禁放关。建立全天候巡查机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巡查检查,在城乡结合部、人工湖两岸、凤凰大道两侧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路段以及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定岗定人值守,切实加大管控力度。在龙岗及菩萨泉、周边坟墓集群区等烟花爆竹燃放重点区域,采用定点和机动相结合的方式,分4个小组分区域进行巡查,严防死守,全天候、不间断检查进出口车辆,劝阻并收缴群众携带的烟花爆竹进入。建立案件快查快处机制。对违规生产、燃放、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县公安、应急管理、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应急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抓好禁燃禁放禁售工作。《通告》下发以来,先后查处非法销售经营烟花爆竹5家,查封扣押烟花爆竹240余件,累计出动执法490余人次,有效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16起,行政处罚2人,行政警告11人,极大地净化了社会风气。
      织密一张宣传网络。多层次、广角度、全方位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环境、文明过节的浓厚围。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汉阴发布”“汉阴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累计播出、刊发禁燃禁放通告及倡议书50余条,广大市民转发、点赞2万余人次。县公安局、住建局、城关镇印制禁燃禁放禁售通告和宣传册7200余张,制作40余处禁燃禁放标志,出动宣传车120余辆次,巡回深入12个村、社区,受众群众达4万多人。县教体局在中小学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班级微信群转发禁燃禁放禁售通告和倡议书,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县城市创建办动员县城区街道各店面经营业主、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禁燃禁放禁售宣传,主动劝阻他人燃放行为,形成了群众推动群众、群众宣传群众、群众监督群众的禁燃禁放禁售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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