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安康湖长制工作在全省验收中排名第一

    作者:王克玺 时间:2019-01-17 16:06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打印

      近日,我市湖长制工作在上级验收中受到充分肯定,排名位列全省第一。
      省河长办《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实施湖长制验收意见工作的通知》(陕河长办发〔2018〕39号)指出,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湖长制的意见》《陕西省河长制验收制度》等相关文件,省河长办于2018年12月对全省全面建立湖长制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经综合评定,安康湖长制得分99分,名列全省第一。
      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点定位,研究部署,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在全省率先印发《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推行湖长制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河长湖长+警长+X”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级河长湖长多次批示安排、巡河督导、跟踪问效,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河长办相继召开“三长治河”、汉江综合整治、示范河流推进、湖长制工作现场会,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示范创建和重点整治,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强化组织发动,深化推进落实,在全市形成了河长湖长统揽协调、各级齐抓共管、全民护河治水的大格局。全市河湖生态稳定向好,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受到各方高度关注好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邹亚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