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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下拨600万元冬春临时救助资金

    作者:陈群 时间:2018-12-24 09:48 来源:汉阴县 字号: 打印

      近日,汉阴下拨600万元冬春临时救助资金,将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及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为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作用,此项救助资金直接拨付到镇,由各镇负责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审核及金额较小的临时救助资金审批工作,同时将救助情况报县民政部门备案,确保临时救助资金专款专用,临时救助工作应救尽救,及时施救,公开公正,政策透明。
      以下情形可纳入临时救助范畴: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经济来源中断;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遭遇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须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均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同时,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对象也可以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根据遭遇困难的缓急程度,临时救助分为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对于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遭遇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须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因其他原因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的,适用临时救助一般程序,由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及个人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委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入户调查、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公示以后,按不超过当地3个月的城市低保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救助。对于可能危及公民生命和身体健康,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情况,启用紧急程序,给予主动救助和先行救助,在紧急情况解除后10日内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申请临时救助家庭及个人应当根据致困原因书面说明家庭人口、赡养(扶养)关系,收入、财产、重大支出及急难情形,并授权民政部门对陈述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户籍身份证明、婚姻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家庭重大支出、公安、消防、教育、医疗机构、医保经办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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