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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酒消费提示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8-163661 发布日期 2018-12-12 08:28
    来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白酒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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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春节将至,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将组织开展酒类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白酒时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选购白酒时,到正规的有信誉的商店购买,购买名酒最好到正规的专卖店购买,谨慎购买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农村村民自酿的白酒;农村村民自酿白酒也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
      2、购买时查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是否相符,瓶身是否光洁,粘贴纸外的标注与外包装是否相符,白酒瓶底上标注的厂名或商标与包装上的文字是否存在差异;坚决不购买包装标志不全或流动摊贩上门兜售的散酒;
      3、在购买散酒时,一定要查看散装白酒盛装容器上是否标注有品名、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等,同时,查看检验书,注意索要票证,避免购买伪劣的散装白酒;
      4、饮用前要观察酒内有无杂质,如有异常不要饮用。如饮用散装白酒后出现头痛、呕吐、步态不稳、意识混乱等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迅速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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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张子怡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