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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三项机制”激励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担当作为

    作者:柯鹏 时间:2018-12-05 08:18 来源:平利县 字号: 打印

      脱贫攻坚战役打响以来,平利县制定《平利县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十条措施》,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担当作为,脱贫攻坚连续四次考核名列全省第一,荣获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县”称号。
      一是明确用人导向,鼓舞干部争当攻城拔寨的急先锋。一是建立积分管理制度。县级领导按照“包联镇脱贫攻坚考核得分X50%+包联村脱贫攻坚考核X50%”积分,乡镇、部门一把手按照“单位脱贫攻坚考核得分X50%+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得分X50%”积分。二是建立捆绑考核机制。县级领导、乡镇部门负责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扶贫绩效与所负责的贫困村评估考核结果直接捆绑,形成同奖同罚的荣辱共同体。三是坚持主战场选人用人。积分排名靠前的优先推荐、提拔使用,每年拿出15个科级领导岗位定向提拔脱贫功臣,先后提拔28人。
      二是用足激励手段,引导干部甘当埋头苦干的老黄牛。一是活用干部优秀指标。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与脱贫攻坚考核挂钩,脱贫攻坚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增加优秀指标。二是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每年按35%的比例表彰一批脱贫攻坚优秀单位,按照20%的比例评选一批“优秀第一书记”。三是建立干部关爱机制。第一书记、驻村队员享受乡镇津贴,顶格执行差旅报销标准。给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每年组织一次体检。
      三是用严惩戒措施,鞭策干部勇当创优争先的千里马。一是实行一票否决。单位脱贫攻坚未获得县级考核优秀,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县上脱贫攻坚未获得市级优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二是加强督查问责。对脱贫攻坚季度排名末位的镇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约谈、电视表态,脱贫攻坚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三是用严能下机制。脱贫攻坚考核为“较差”或连续两年评为“一般”等次的镇或部门,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降职。
      四是用活容错机制,鼓励干部善当探索创新的领头羊。采取“自证履职、纠错免责”的方式,对大胆履职的干部实行容错纠错,干部的创造性得到释放,两权抵押、移民搬迁、社区工厂、农村电商等多项创新工作得到上级肯定,易地扶贫搬迁经验被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交流推广;社区工厂扶贫被列为全国精准扶贫经典案例,获得全国首届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优秀项目奖”和“最具人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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