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保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把新就业,外来务工,引进人才纳入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共计受理及公示了1013户并已分配了1013户。其中800套为出售房源,213套为租赁型房源。
安康市2018年度公共租赁性住房出售情况
根据《陕西省租赁型保障房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价建发[2014]415号)文件“租赁型保障房以租为主,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财政部门批准,承租人可购买房屋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产权出售的具体比例有同级人民政府确定。出售比例要控制在房源总套数的40%以内。房屋出售时,出售格由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在市场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确定,出售收入纳入保障性住房的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持续发展”的有关精神。目前,中心城市累计建设8791套,截至目前2018年度公示了14批1013户,其中出售了800套,出租了213套。
2018度保障房退出情况
根据保障房退出机制,我市对保障对象及同住人口的实际住房收入标准等情况进行复审,对保障对象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自有住房的或收入标准超出保障条件的、对保障对象隐瞒家庭资产弄虚作假的或将公租房转借、出租、恶意欠租、改变公租房用途等情况的,要通知其保障对象按程序进行退出,对无法清退的可参照共有产权或全额购买,实行柔性退出;对拒不腾退也不购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市本级无退出人员。本年度无违规申请和使用保障性住房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