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0
|
安康市汉滨区瀛湖大道往西3.8公里处有5户农家乐,位于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在5月份停业整改,6月初通过汉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改验收,6月10开始营业,但10月29日安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口头通知5户农家乐永久关停,5户农家乐前期办理了环评登记手续。
|
汉滨区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2005年省政府批准设立安康中心城区水源地保护区。这5户农家乐2013年1月至2017年4月先后注册营业,位置均在二级保护区内。
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环环监〔2018〕25号)。2018年5月20日至6月3日,生态环境部第一轮专项督查,向安康交办包括这5户农家乐在内29个问题,公告全国,要求整改。
依据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汉滨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5户农家乐对污水、垃圾处置进行规范和整改。其间,有3户自行在省环保厅网络完成环评备案。6月初,分别开始营业。
2018年8月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
2018年9月8-14日,生态环境部第二轮专项督查,现场指出该5户农家乐的问题,要求按“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等规定,立行立改,切实整改到位。
2018年9月,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对该5户农家乐门头牌匾进行了拆除。
2018年10月29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5户农家乐宣讲了依法关停的相关政策。目前,该5户农家乐处于停业关闭状态。
|
是
|
汉滨区负责进一步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