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路、十天高速安康东服务区、十天高速安康西服务区、十天高速旬阳北服务区LNG加气站等8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7日 电 话:0915-3283067 传 真:0915-3283215 邮 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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