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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五批)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8-158828 发布日期 2018-10-23 18:18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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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8年10月23日16时,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环境信访件87件,现将第五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县区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县河镇财梁社区九组王博、王平、袁治山以陈宝学名义挖砂采石、毁林、破坏生态环境。

汉滨区

经核查,陈宝学采砂、毁林、破坏环境问题属实;王博、王平、袁治山三人参与挖沙、毁林问题不属实。陈宝学20177月中标汉滨区县河镇财梁社区公路垫层和挡墙工程,采砂期间以6000元的价格租用了财梁社区九组村民陈宗海的林地,平整后作为道路通行和河道采砂临时中转用地,损坏林地492平方米。201711月至20188月,区水利局、河道管理处多次对陈宝学进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并对砂场分筛设备进行了切割拆除,平整了河床,清理了砂石料,已恢复河道原貌。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20181016日,汉滨区林业局向陈宝学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在20181020日前在毁林地块种植树苗,并处罚款4920元。目前,陈宝学按时足额缴纳了罚款,正在栽种树苗。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给予财梁社区主任、河长王富铙党内警告处分。

 

2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城办屈家河村2组双星养殖场将粪水直排河中,污染水体。

汉滨区

经核查,双星养殖场已更名为汉滨区星星生猪养殖园,现有生猪350头,有环评手续,距离汉江约3.5公里,不在禁养区,建有2个约100立方米的沉淀池,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养殖污水处理后用于农田综合利用,无粪水直排河中、污染水体问题。

不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汉滨区环保局要求该养殖园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后的废水必须全部回用农田。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加强与周边群众沟通,积极争取理解支持。

 

3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早阳镇大沟村(原阳湾村9组)魏云平石厂,无任何手续非法采石,破坏生态。此现象持续大约有五六年时间,目前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

汉滨区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魏运平石厂无任何手续非法采石问题属实;“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问题不属实。魏云平石厂实为汉滨区贵生建材公司,主要从事石料露天开采及加工。该公司采石场原为中铁二十局西康二线的临时矿区,20141012日,汉滨区法院将该矿区碎石场5年经营权及成品碎石子、毛石料统一判决给侯贵生经营处理。201411月至20168月,汉滨区相关部门针对贵生建材公司存在的国土和环保审批手续不全问题,先后多次对其下达整改及停工通知、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此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汉滨区委、区政府责成汉滨区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分局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对矿山进行不定期巡查检查,坚决依法处理非法开采问题。

 

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1.流水镇码头农家乐污水直排汉江,污染水体。2.流水镇农民街码头、流水医院、1号街码头附近有多个排污口,污水通过排污口直流汉江,该污水排放是否合法。

汉滨区

经核查,流水医院附近管道破裂,污水顺着坡道流入汉江边的竹林属实;信访反映的其它问题不属实。流水镇码头共有5家农家乐,其中小镇渔家农家乐排污管道接入集镇管网,望江河鱼庄、大观鱼庄排污管道接入自建化粪池,红太阳农家乐排污管道接入临街公共厕所化粪池,江边盆盆鱼农家乐排污管道进入邻居家化粪池。流水医院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流水镇集镇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系统的沉淀池、消毒池、排污池均无渗漏,监测资料显示符合国家标准限值;但在医院后门外距汉江50米处发现一处排污管道破裂,污水顺着坡地流入汉江边的竹林,目前该管道已修复。

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汉滨区委、区政府责令流水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农家乐的日常监管,定期对集镇排污管道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决定给予流水镇环保专干彭书友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流水镇分管环保工作的武装部长李治军作出检查。

 

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1.大竹园镇槐树村1组修建的垃圾填埋场没有环评审批手续,且垃圾场早晚会散发出一种焚烧塑料的异味。2.2017年准备在该村4组再修建一个新的垃圾填埋场,新的垃圾填埋场周围存在三个集中饮水水源地保护区,群众对后来出示的环评报告存在异义,表示周边群众没有参与权。

汉滨区

经核实,群众信访反映的第一个问题属实,第二个问题不属实。信访反映的垃圾填埋场为大竹园镇生活垃圾就地无害化低温热解处理站,有立项手续,目前正在试生产,正申请环评手续,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规定限值要求。大竹园镇槐树村4组垃圾填埋场环评批复等手续齐全,目前正在施工;在该项目大坝下游1公里处有3处村民自建饮水设施,大竹园镇政府已确定将水源迁移,新建饮水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年底投入使用;在该垃圾填埋场项目的立项、审批过程中,大竹园镇政府就垃圾填埋场可能影响群众生活问题在该村召开了专题会议,先后多次组织召开群众会议宣传建设标准和处理工艺,组织群众代表前往恒口镇简沟村新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参观,充分尊重了周边群众的参与权。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汉滨区环保局于1017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大竹园镇政府在201811月底前办理生活垃圾就地无害化低温热解处理站的环评批复。汉滨区委、区政府责成大竹园镇政府认真做好槐树村一组生活垃圾就地无害化低温热解处理站试运行期间的日常监管,确保操作规范,设备正常运行;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并在槐树村4组垃圾填埋场建成投运前保证新水源供给,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高滩镇三坪村4组紫龙矿业开山采石破坏生态,在绕溪河口修建拦水河堤堵塞河道。

紫阳县

经核查,紫阳县紫龙矿业公司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123日,2012年以来处于停产状态。20185月至10月,先后获得年开采加工10.8万吨辉绿岩矿项目备案通知、开工建设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以及采石场河堤项目建设批复。819日,紫阳县国土局针对该公司矿区高陡边坡问题,下达了《矿山地质环境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边坡分台阶卸载清理。该公司于1012日开始开挖道路进行边坡排危、开工建设河堤。但在清理碎石土等排危作业时未妥善处置弃渣,毁坏下方林地约2000余平方米;在修建河堤时,擅自将河堤向河道延伸约3米左右,目前已建宽3米、高2米的河堤25米。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1017日,紫阳县水利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侵占河道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20181025日前将占用河道建设的河堤和河道内堆放的建筑材料彻底清除干净,恢复原貌,确保河道行洪畅通。1018日,紫阳县森林公安分局向该公司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21870元;下达了《责令补种林木通知书》,责令2019530日前将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恢复原状。目前,该企业已全部缴纳罚款,正拆除河堤。紫阳县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跟踪检查和督查,确保企业按时整改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紫阳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高滩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高滩镇二级河长)李福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永顺谈话提醒;高滩镇纪委给予三坪村党支部书记、三坪村村级河长张贤培党内警告处分。

 

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大同镇双椿村、管木楼村、龙泉村三村村民代表举报汉滨区汉源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臭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村民要求该猪场搬离。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汉源牧业发展公司养猪场处于限养区,建有雨污分流设施和100立方米、150立方米沼气池各一个,干粪露天晾干后综合利用。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生猪存栏,两个沼气池年久失修,干粪堆放不规范,无“三防”设施。养猪场东、南、北三方紧邻住户,距离南、北侧住户仅一墙之隔,臭气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恒口环保分局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场内沼气设施进行维修,确保沼气设施正常使用、废气达标排放、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农田施肥。1019日,恒口环保分局向该公司下达了《整改告知单》,责令该公司暂停营业,要在10月底前完成整改,经验收后方可营业,并建议该企业重新选址筹建或转产。

 

8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建民办红莲村六组污水管道未投入使用已损坏严重,村民污水直排当地小河沟流入月河。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建民办红联村六组污水管道是汉滨区汉江水源地污染源治理工程的配套管网,总长219米,主要收集处理红莲村611户居民及阳光幼儿园产生的生活污水,目前正在调试运行,未发现管道破损及污水直排问题。

不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汉滨区委、区政府责成建民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81025日前正式投运;同时,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确保污水收集管网正常运行,并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9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石梯镇大石村三组兴隆养殖合作社臭气熏天,苍蝇乱飞,猪叫声扰民严重。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兴隆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在禁限养区内,手续齐全,现有养殖圈舍4栋、存栏生猪81头,有沼气池2座、污水收集处理池1座、堆粪场1个。养殖粪污通过专用管道排入沼气池,形成的沼渣用于园区施肥。厂区周边环境卫生良好,无粪污直排现象,但有微臭和猪叫声。目前,该养殖合作社正在大石村五组无住户区新建厂房,预计20196月前建成投产,届时现有养殖圈舍将关闭。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汉滨区石梯镇会同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督促该养殖合作社加强管理,及时清理养殖粪污并进行综合利用,定时对圈舍及周边进行消毒,防止空气污染;同时,督促该养殖合作社加快新厂建设,确保20196月底前建成投产。

 

10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罗家营村280多户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排智慧城对面的耕地里,污染环境。

高新区

此信访问题已办结,已在《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四批)》第11号信访问题中公开。

 

11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漩涡镇塔岭村(G541国道旁边,汉江河畔)凤凰砖厂20188月左右收到环保部门责令整改通知书,但至今未停产也未整改,砖厂黑烟直排,污染大气。

汉阴县

经核查,在201883日全市重点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和环境执法交叉检查中发现,汉阴县凤凰页岩砖厂存在物料露天堆放,厂区道路未硬化,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汉阴县环保局2018814日向该砖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对厂区物料进行覆盖,对环境卫生进行整改;824日向该砖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万元,罚款已于828日缴纳到位;县环保局94日现场复查发现,该砖厂已完成整改。1018日,汉阴县环保局会同漩涡镇政府现场核查发现,该砖厂脱硫设备运行正常,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与市南水北调应急中心联网,数据稳定传输;调阅查看了814日以来监测数据,无超标排放情况发生。

不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汉阴县委、县政府要求县环保局继续加强对凤凰砖厂的监管,定期和不定期执法检查,对脱硫设备、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稳定传输,督促第三方运维单位严格按要求开展运维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页岩砖厂的规范管理。

 

12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上游村三叉河(往培新分校的路上游方向),工业园区排出的废水呈黑色,水量时大时小,有时起白色泡沫且有腥臭味。

高新区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工业废水实为从火车涵洞到培新分校约1公里明渠里的生活污水。该明渠生活污水是高新区上游村三叉河生活污水通过2.3公里城市污水管网流入,通过明渠后排入培新分校下游段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外排。1018日,高新区环保局委托陕西华康检验检测公司对该明渠段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不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已启动将明渠改造为管网工程,预计20181028日建成投用。

 

13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周家营村和龙头村交界处,有两家采砂场在耕地里面采砂,破坏生态。

高新区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2家砂场分别为高新区龙头村一组村民刘汉兵、二组村民陈延俊所有。高新区城管执法局于20185月对2家采砂场进行了查封,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对耕地砂坑进行回填,恢复土地原貌;并于926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公告》,责令自行拆除洗筛台。现场核查发现,2家采砂场均处于停产状态,砂坑已回填,土地已恢复原貌,洗筛台尚未拆除。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1018日,高新区城管执法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2家采砂场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元,组织10名执法队员现场监督其拆除。目前洗筛台已拆除到位。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一步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加强日常排查巡查,对非法采砂行为实行严管重罚。

 

1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江北刘家梁村车管所附近的陕西华银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金产品),每天晚上大概7点左右开始外排带火星的浓烟,厂房上方有排出的蓝色浓烟,附近居民离该厂直线距离约200,刮风时能闻到轻微刺鼻气味,平时生产时也能闻到,建议晚上七点以后来查,确定该厂是否非法排污。

高新区

经核查,华银科技公司生产废气有轻微刺鼻气味属实,非法排污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已取得环评批复,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全天24小时生产,废气集中收集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烟囱排放。1018日晚2240分,高新区环保局委托陕西华康检验检测公司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不存在超标排污情况。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区环保局督促华银科技公司对废气收集罩进行提升改造,于20192月底前在车间废气排放口新增一套除尘设施,并将总排放口烟囱高度增至35米,减少刺鼻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指定专人巡查检查,确保该公司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高新区现代城小区经过的火车,鸣笛声噪音扰民严重。

高新区

经核查,高新区现代城小区位于三条铁路线交汇处,距离火车道较近。在2014128日召开的阳安铁路二线穿越天贸城线位调整协调会议上,提出在阳安二线穿越高新区规划内的医院、学校、集中住宅等噪音敏感区域两侧要设置声屏障,目前尚未设置。高新区管委会分别于201696日和2017510日两次致函西安铁路局,协调完成声屏障建设和禁止鸣笛标志设置。201854日,高新区完成辖区阳安铁路声屏障设施工程设计方案初稿,2018718日邀请西安铁路局总工办、汉中工务段和阳安铁路二线指挥部相关技术人员对方案进行了现场踏勘、会审,西安铁路局至今未作批复。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高新区管委会于1019日再次致函西安铁路局,并委派专人进行对接沟通,请求审批声屏障建设方案,但未得到明确答复;下发了《高新现代城声屏障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及责任分工,待方案获批后立即启动建设,确保在2019630日建成投用;同时,组织现代城社区、物业公司向居民做好解释说明和政策宣传,争取理解和支持。

 

1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大同镇龙泉村和双椿村交界处恒五加气站夜间作业噪音扰民。

恒口示范区

经核查,市天然气公司恒五分公司手续齐全,20189月,该公司加气站因噪音问题被群众投诉,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恒口环保分局进行了现场核查,并责成该公司对加气站噪音进行监测。陕西华康检验检测公司监测显示符合规定标准,但存在夜间加气压缩机启动产生噪音问题。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恒口环保分局责成该公司于20181231日前在加气站天然气压缩机周围安装吸音围挡降低噪音;责成该公司及当地村委会将加气站噪音监测结果对外公示,加大相关政策宣讲,普及相关知识,获得群众谅解;责成该公司强化日常监管,减少夜间启动压缩机频次。

 


  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月31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15475,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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