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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把好三个“关口” 强化巡察问题线索管控

    作者:曾荣 时间:2018-10-17 11:25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近年来,岚皋县始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通过强化管理、科学研判、严格处置等有效措施,着力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进行管控,充分彰显巡察“利剑”震慑作用。
      强化管理,规范线索“进口”。在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问题线索受理平台的基础上,增加明查暗访、谈心谈话、实地调研等问题摸排方式,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性台账,统一入口、统一口径、统一移送;明确职责,指定专人对台账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台账交接时履行《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转交单》交接手续,全程留痕备查;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案管室的协作配合,对台账实行“一轮一移交、一月一核对、一年一清理”。
      科学研判,把握线索“出口”。根据问题线索发生时间节点、违纪违法行为类别、线索内容详实程度等,对每一件问题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特别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等方面的问题线索一律作为重点线索进行管理。健全巡察发现问题的移交机制,将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线索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将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移交给县委组织部;其他领域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针对专项巡察和“点穴式”巡察,以推进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出发点,对巡察发现的“庸、懒、散、慢”、履职不力、尽责不够等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问责,近年来,该县围绕“三个助力”、重点项目建设、信访维稳以及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开展了3次专项巡察,累计发现问题线索34件,对4名违纪党员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严格处置,守住线索“缺口”。一是分类处置突出“细”,实行巡察组初步排查、巡察领导小组深入研究、县委五人小组审核把关,对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排查定性,确保问题线索一件不漏;二是审核把关突出“严”,所有问题线索由县委“五人小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再由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联合审核把关,逐件审核通过,并严格按照问题类型进行分类移交;三是调查处置突出“快”,明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原则上处置时间不超过三个月,重点紧急问题线索限时办结,由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和县委巡察办定期跟踪督办。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96件,其中立案71件,立案率达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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