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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网友通过市长信箱栏目反映“关于校外托管班的疑惑”问题的答复情况

    作者:佚名 时间:2018-10-15 09:06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9月28日,有网友通过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栏目反映“关于校外托管班的疑惑”的问题。市教育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内容如下:
      一、关于“安康市现在允许在校的老师在校外开办托管补习班吗?”的问题。市教育局已出台的文件明确要求,严禁在职教师开办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授课,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二、关于“安康市是否对校外培训托管辅导班有什么要求?”的问题。安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关于清理整治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和学生托管服务机构(场所)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综治办发[2015]7号)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只提供辅导培训服务,不提供午休和餐饮服务)举办者需要办理办学许可证,具体流程为:一是申请人向拟建学校所在地中心校申请,并取得所在地村委会(社区)、人民政府同意。二是镇办中心校书面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三是区教体局对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评估,提交局务会研究后书面批复。具体办学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请咨询汉滨区教体局职成股(联系电话:3213369)。学生托管服务机构(含午休、就餐服务)举办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具体流程为:一是在食药监部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二是在公安部门办理《消防安全意见书》。三是在住建办理经营场所使用的有效证明。四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三、关于“校外托管班应属于哪个部门管理?”的问题。校外培训机构(只提供辅导培训服务,不提供午休和餐饮服务)由县区教体局主管,学生托管服务机构(含午休、就餐服务)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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