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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协作联动 助力扫黑除恶

    作者:刘松 时间:2018-07-20 09:33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作联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件,立案1件,了结1件,正在调查核实1件。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明确整治重点,严厉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等突出问题,深挖涉案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组织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
      强化协作联动,主动深挖案源。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密切关注涉黑涉恶舆情,通过走村入户、主动下访、现场接访、“民情直通车”等方式,延伸监督触角,主动发现问题。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快查快结,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高效推进。对已侦结或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与政法机关会商研判、扩线深挖,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确保除恶务尽、不留遗患。
      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震慑。充分发挥巡察、派驻、监察全覆盖的作用。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追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单位,开展专项或机动式巡察。县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既督促所监督的部门和单位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又主动严查所监管行业和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分彰显派驻监督“探头”效能。同时,不定期对各镇查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全程指导,及时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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