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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县人民调解工作连获省厅三大奖项

    作者:屈先华 时间:2018-07-12 09:24 来源:旬阳县 字号: 打印

      近日,旬阳县人民调解工作喜讯不断:旬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优秀调解委员会”;县司法局局长吴良友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白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开国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十大调解能手”……
      这一系列荣誉的获得不仅增强了旬阳县各级人民调解工作者的信心,也是对旬阳“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工作的肯定。
      旬阳作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创新,推出“三力联调”乡村调解新模式,被群众亲切称为“三堂会审”,成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金钥匙”,极大地推动了乡村社会治理。2018年1至5月份,全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6%。
      “三力联调”融合多方力量,形成调解新模式。全县建成了县调解协会、县级调解中心,健全了1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326个镇村“三力联调”调解组织,选聘行政、司法、道德三方调解人员7695人,实现了调解组织全域覆盖。选配派驻辖区的“三官一律”组成司法调解队伍讲理说法,选配镇政府领导和干部、县直部门干部组成行政调解队伍解读政策,选聘“乡村精英”“道德模范”等乡贤人员组成道德调解队伍感情说和,从而形成“各级党组织牵总、人民调解主导、司法调解助力、行政调解参与、专业调解支援”“党建+(行政、司法、道德)+专业”“1+3+X”的“三力联调”乡村调解新模式。
      建立三级排查调解制度,有效从源头控制矛盾激化。建立了村、镇、县三级预防排查制度。村(社区)对本辖区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入调处,镇级负责调处跨村或村级调解不成上交的矛盾纠纷,县级负责调处行业性专业性或跨镇的矛盾纠纷,进一步明确了分级调处责任,避免了“矛盾被动上交”。对一起矛盾纠纷镇村累计组织三次调解仍然失败的,由镇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调解终止告知书》,引导当事人直达“诉讼绿色通道”解决。县法院专门成立了“速裁中心”,对进入绿色通道的调解案件,按照简易快审程序及时作出裁决。确保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
      完善保障机制,提升调解公信力。建立司法确认制度,依法固化调解成果;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解除群众“官司难打”的后顾之忧,提高调解案件诉讼导入率;建立调解终结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动员广大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调解终结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减轻群众诉讼成本,强化诉讼便民服务,提升调解案件诉讼导入率。同时完善追责制度和“以案补助”制度,形成了广大调解人员主动调处纠纷的良好格局,大大提高了“三力联调”公信力。
      截至5月底,全县共排查调解案件1147件,调解成功1120件,调解成功率达98%;县法院通过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35件,案件平均审限比过去缩短40%,有的典型案例从过去的1个月缩短为半天;司法确认提请233件,确认了231件,确认率达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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