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党政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国有、集体、民营及其他性质)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中省驻安单位:
依据《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安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0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通告如下:
一、已领取《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的单位,如实填写好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携带上年度干部职工编制统计报表或劳动情况统计年报表或职工工资表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税)、残疾人证、劳动部门鉴证章的合同书及法人签章的《年审手册》来我中心办理年审。
二、2004年新成立单位和未领取《年审手册》的单位,务于通告刊出后5日内来中心领取,并按时办理年审。
三、年赛审工作自通告之日起至3月31日止,逾期不年审的单位,将依法按未安排残疾人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地址:市残联一楼(陵园路6号市农技站院内)
联系电话:3203311 8968304
联系人:鲁保园 赵丽
安康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0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