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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常态化能上能下倒逼干部积极作为

    作者:刘博尔 时间:2018-06-26 14:47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石泉县将正向鼓励激励与反向惩戒约束相结合,鲜明“上”的导向,严格“下”的标尺,提升“用”的质量,从严从实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强化综合研判,把握能上能下的标准。县委坚持把综合研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出台《石泉县科级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明确研判内容,规范方法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责任机制。主要采取测评调查、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和综合分析的方式,注重对科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政治表现、能力水平、运行情况、工作实绩、廉政建设、优化方向及科级领导实绩考核、民意考核和廉政考核等方面进行重点研判,研判结果作为优化班子结构功能、培养提拔使用干部的客观依据,促进综合研判在推动干部能上的同时,切实发挥推动干部能下的作用。
      注重从严考核,明确能上能下的依据。着眼发挥干部年度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同步安排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内部评价、社会评价、领导评价和实绩评价等方式,通过自查评价、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和领导赋分、汇总分析、结果审定等程序,县委综合研判情况、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工作巡查、日常工作检查、行风政风评议、个人专项述职评议、经济责任审计及领导赋分情况等考准考实干部的综合表现,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惩处、教育培训、调整工资的重要依据。
      健全工作机制,畅通能上能下的渠道。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石泉县科级领导干部“能下”实施办法》,细化4大类20条“下”的情形,明确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脱贫攻坚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等7种结果导向的情形,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一票否决”的5种问题导向的情形,以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和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述职评议的2种民意导向的情形和以庸、懒、散、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6种具体情形。今年以来,县委运用“能下”的具体情形,免去20名不胜任现职的科级领导干部职务。
      坚持分类施策,加强能上能下的引导。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原则,理性引导被组织处理为“下”的科级领导干部正确面对进退留转。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下”的干部,由县委领导与其谈心谈话,通过剖析问题、查找对策,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并给予1个月整改期;对因思想认识不到位、宗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状态不佳等原因“下”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在县委党校进行为期1个月的“回炉锻造”,学习期间停发工作性津贴;对因经验不足、能力不够、工作不力“下”的干部,统一安排到脱贫攻坚一线或重点工作中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实践锻炼。经教育培养后改观明显的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干部群众普遍认可的,按照规定适时予以重新任职或提拔重用,有力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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