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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握五个关系 做好巡察工作

    作者:徐杰 时间:2018-06-20 17:18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安排,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拓展和延伸,是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要探索市县巡察。
      2016年7月以来,安康市直巡察部门63个,巡察市直单位帮扶贫困村50个,“三个助力”巡察9县4区,累计发现问题1302件,移交问题线索320件。市纪委根据移交线索,完成立案审查44件,诫勉谈话56人,党政纪处分32人。县区巡察部门村组社区1233个,累计发现问题3601条,移交问题线索1072件。县区纪委根据移交线索,已完成立案审查233件,诫勉谈话126人,党政纪处分252人,移交司法处理3人。安康巡察办探索的这种强震慑机制,以责任追究倒逼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巡察工作中履职尽责,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为深化巡察工作提供了新的有益借鉴。 
      安康市委切实把巡察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考虑、统筹推进,正确把握“五个关系”,深化政治巡察。全市巡察工作达到了“三个满意”要求。一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满意。通过巡察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加强了基层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二是广大党员干部满意。通过巡察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蔓延,对基层党风政风起到了“正风肃纪”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三是基层群众满意。通过巡察中群众反映的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扶贫救济等突出问题的解决,打通了党的惠农政策“最后一公里”,提升了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获得感。


      一、把握好“表”与“里”的关系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正确处理“三大问题”这个“里”与“六项纪律”这个“表”之间的关系,用“六项纪律”这把标尺来衡量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重点巡察“五个是否”,即巡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是否坚决,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是否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是否健全,党组织生活是否正常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到位。 


      二、把握好“点”与“面”的关系


      巡察要想出成效,面要广、点要准。工作中,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做到一体谋划、统筹兼顾。在巡察对象“面”的布局上,切实做到“两覆盖”。一是在本届任期内巡察单位全覆盖。二是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全覆盖。在巡察对象“点”的确定上,坚持“两聚焦”。一是聚焦重点人,二是聚焦重点问题。把涉及群众切实利益、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级小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三小”微腐败问题作为巡察的重点,以“灭鼠拍蝇”的硬举措提升党委、政府正风反腐的新形象。


      三、把握好“巡”与“查”的关系


      “巡”是前提,“查”是关键。工作中,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研判、优先纳入审批程序、优先启动案件调查、优先进入审理环节,着力实现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与纪委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


      四、把握好“重”与“轻”的关系


      针对基层情况千差万别、各类问题错综复杂的实际,在巡察中切实把握好“重”与“轻”的关系。一是把握时间节点。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进行重点查处、从重处理,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二是把握政策界限。正确区分巡察发现的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失误、民事矛盾纠纷与违规违纪问题,充分考虑历史背景、主客观因素从轻处理,体现宽严相济。


      五、把握好“标”与“本”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如同大厦,基层党组织就是大厦中的根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巡察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是治标,而建章立制、推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的执政之基才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因此,在巡察中,在巡察聚焦“三小”微腐败的基础上,有效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解决基层“三大问题”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从体制机制上促使基层组织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基层党的各项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权为民赋,责重山岳”。巡察机构背负着党委的权威和信用。巡察组手握“巡察利剑”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也是党章规定的责任。工作中,正确把握“权”与“责”。既要确保巡察组用好“权”。要求巡察组成员以“不顾自身荣与辱、敢与人民鼓与乎”的勇气,充分行使巡察权力,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在“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端正党风政风、惩治预防腐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履行监督职责。又要确保巡察组成员尽好“责”。要求巡察组成员强化责任担当,树立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和敢于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在蛛丝马迹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让“老虎”和“苍蝇”在铁面无私的巡察干部面前无处遁形。还要加强自我监督,以“畏法度者强”的坚守,严守巡察干部“四条底线”、“十不准”规定,正确处理国与家、苦与乐、荣与辱的关系,以实际行动把使命高高举过头顶、把责任重重扛在肩上,树立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安康市委巡察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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