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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8-122599 发布日期 2018-04-03 15:31
    来源 市创建办
    内容概述 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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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全国爱卫会通报了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我市以810.9的高分顺利通过复审。



      国家卫生城市是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评选命名的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按照规定,全国爱卫办对国家卫生城市实行动态管理,命名后每3年复审一次。

      2015年3月,我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后,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市民素质、提高城市品位、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目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积极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城市环境面貌日新月异,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017年,在进入迎接国卫首轮复审期间,面对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的“国考”,我市及早谋划,提前部署,于年初就制定印发了《安康国家卫生城市存在问题整改任务责任清单》,对旱厕治理、食品安全、污水直排等“一票否决项目”和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全年累计投入创建奖补资金3000万元,实施创建民生建设项目20多个,拆除和改造旱厕837个;在金州路、兴安路、解放路、育才路、大桥路、滨江大道、安康大道、高新大道等8条路段开展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安装高清电子监控,设置物理隔离设施,施划“三车”停放线,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强化“三小”、“五小”行业整治,检查经营户2800余家,下达停业整顿80余户,下达责令整改书700余户,整改“三防”设施500余户;增设临时摊贩疏导点23个,彻底解决了张沟桥、中渡路、金堂路等多处多年存在的马路市场问题,中心城市市容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和网民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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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王玲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