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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建立健全“四项”管党工作责任制度

作者:佚名 时间:2007-09-17 08:48 来源: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 【字体: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紫阳县坚持上下联动,各方配合,以推进工作落实为重点,建立健全“四项”管党工作责任制度,努力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用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成效检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成果。

一是定期交流制度。县委组织部在每个季度末定期召开各乡镇组工干部会议,汇报交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以此促进党委之间的联系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互动,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水平。要求各乡镇党委通过交流,及时总结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培树一批党建工作典型,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思考,提出应对措施。

二是履职汇报制度。县委每半年定期组织乡镇党委书记就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履职汇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高工作水平。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用心思考,专心做事。对上级布置的工作,要抓一件、像一件、成一件,始终做到不敷衍、不应付、不草率,在认真中提高效率、完成任务、成就事业。

三是督查调研制度。县委每年从组织部、基层办、督查办、考评办抽调专门人员,分片、分批对全市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各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式、新载体。

四是分类指导制度。县委组织部、基层办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特点和不同群体党员的情况,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实施分类指导,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分别在行政村、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等不同领域,培植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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