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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农普办获“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作者:刘孝军 时间:2018-03-01 09:18 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打印

      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总结表彰会上,安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授予“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安康继2007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后又一次获得 “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殊荣。
      农业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历时近三年。自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在普查组织方面,安康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普查工作,为人员、经费、办公用房等保障方面提供坚强后盾。在普查实施方面,狠抓宣传动员、综合试点、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等关键环节。在工作配合方面,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建立渠道畅通、互动紧密、运作高效的协调机制。在工作创新方面,建立 “三员”公示制度,对普查督导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基本信息、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要求等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普查。以高效有序的组织、精诚团结的作风、求真务实的态度,确保农业普查各阶段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高质量地完成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
      荣誉的取得凝聚着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及1.2万余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和辛勤汗水,荣誉既是激励,又是鼓舞和鞭策。同时,普查获得的基础数据,为市委、市政府全面掌握“三农”形势,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改善民生提供了科学依据。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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