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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综合施策频“亮剑” 惩治腐败常态化

    作者:陈旬利 王晓军 时间:2018-02-28 09:26 来源: 字号: 打印

      平利县纪委监委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新的起点,持续转变执纪理念和执纪方式,把握纪律审查的力度和节奏,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真正做到挺纪在前,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017年,平利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92件,处置问题线索307件,“五种”处置方式562次,其中拟立案159件、初步核实253件、谈话函询17件、了结133件,无暂存件。立案176件,同比增长41.9%,其中科级干部21件2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实施容错纠错9件,第三季度执纪审查工作排名全市第一。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2件,排名全市前列。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党员干部366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173人、占47.2%,第二种形态处置161人、占44%,第三种形态处置27人、占7.4%,第四种形态处置5人、占1.4%。牢固树立“纪律审查安全无小事”理念,规范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和制度,有效确保了执纪审查安全。不断提升执纪审查质量和办结进度,推行执纪审查“红黄绿”制度,深化“镇查县审”制度,执纪审查质量在市纪委组织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执纪监督质量评查中荣获全市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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