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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8-002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2月01日
    文号 安政办函〔2018〕44号 公开日期: 2018-02-08 16:03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质监局、国家安监总局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实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快推进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赵  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德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许启政   市工信局局长
      成  员:王少锋   市发改委总工程师
          张祥国   市工信局副局长
          刘  波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丁瑞北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杨晓伟   市质监局副局长
          申林斌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小年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吉安   市国土局副局长
          鲁延柱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  勇   市商务局副局长
          肖岳权   市城乡居民养老经办处处长
          屈  波   人行中心支行副行长
          罗长冬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蔡  军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敖金红   市银监局副局长
          宁大鹏   市供电局副局长
      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列入全市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并做好任务分解,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配合,确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各项目标任务。
      能源方面由市发改委提出淘汰计划并督促落实;
      环保方面由市环保局提出淘汰计划并督促落实;
      质量方面由市质监局提出淘汰计划并督促落实;
      安全方面由市安监局提出淘汰计划并督促落实;
      技术方面由工信、发改部门提出淘汰计划并督促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祥国同志兼任。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18〕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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