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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安康学院签订院校合作共建协议

    作者:马小松 时间:2018-01-02 08:14 来源:安康中院 字号: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法治人才培养、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12月29日,安康市中级法院与安康学院举行院校合作签约仪式。安康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永强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安永强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院校合作,积极探索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结合方式,安康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丰硕,能与安康学院开展合作共建,我们深感荣幸,更充满信心、满怀期待。安永强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同安康学院建立院校合作关系这一契机,深化与安康学院的双向交流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携手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康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杨行玉充分肯定了安康法院在加快法治人才培养,促进法学理论研究所做的贡献,并表示双方将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搭建法律进校园活动平台,培养出更多综合素养高、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
      按照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搭建法律进校园宣传平台。法院通过举办法律进校园专题讲座、模拟法庭,优秀法官担任辅导员助理、毕业论文第二导师等,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和实践教学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法律素养,同时聘任安康学院的优秀教师担任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现在开庭点评专家等,邀请学生参加庭审观摩、专业见习等活动,并就相关课题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安康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军高与安康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张东红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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