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审计局关于白河县白石河茅坪镇及以上重点段防洪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结果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7-118616 发布日期 2017-11-28 15:19
来源 安康市审计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审计局关于白河县白石河茅坪镇及以上重点段防洪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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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我市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白河县水利局、白河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实施的白河县白石河茅坪镇及以上重点段防洪工程进行了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白河县白石河茅坪镇及以上重点段防洪工程项目于2013年12月18日经陕水规计发〔2013〕457号文件下达初步设计批复,该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2113.07万元,其中工程占地、拆迁补偿费用40.47万元自筹,其余资金由中、省中小河流治理补助资金安排解决。2014年3月,项目法人白河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委托陕西天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投标工作。经公开招标,该项目Ⅰ、Ⅱ标段施工任务分别由汉中市龙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县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监理工作由陕西鑫联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该项目多计工程价款共计874,425.70元。
  (二)未经审批,擅自实施设计变更。
  (三)多计监理服务费160,000.00元。
  (四)多计提预留费用。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经三方签章确认的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共计874,425.70元予以扣减;对未经审批,擅自实施设计变更问题,将此问题移送安康市水利局进行处理;对多计监理服务费问题,鉴于监理补增酬金160,000.00元暂未支付,建设单位应将该监理补增酬金予以扣减;对多计提预留费用问题,对该多计的预留费用5万元,建设单位应在财务决算中予以扣减。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加强工程决算资料整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有效预防财务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对水利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依法依规实行工程管理,杜绝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监理制,规范监理单位的监理行为,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作用。
  四、被审计(调查)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问题,项目法人已经根据审计报告(安审报〔2017〕106号)做账务处理,调减建安投资874,425.70元;对未经审批,擅自实施设计变更问题,市水利局对项目法人代表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对多计监理服务费问题,项目法人同意对监理单位多计的160,000.00元监理费予以扣减;对多计提预留费用问题,项目法人同意将多记预留费用500,00.00元扣减;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四条合理化建议,项目法人已按要求,并与各参建单位逐一对照、逐条进行了资料完善和各项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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