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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中院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作者:钱月娟 刘彩艳 时间:2017-11-09 08:37 来源:安康中院 字号: 打印

      11月8日,安康中院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部署会,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安康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永强主持会议并讲话,中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安康中院关于切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通知》,明确中院副科级以上法官干警每人负责联络4至5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上门走访、通报情况、征询意见建议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在联络方式上,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监督执行、开展视察评议、参加法院开放日、征询意见建议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改进法院工作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是新形势下法院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重大举措。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院党组要求,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抓好五方面工作。一要扎实开展结对联络工作。确保每一名代表委员都有一名法官干警负责联络,通过多种方式开展“面对面”联系沟通。二要坚持日常联络。每名干警与结对代表委员每年至少见1次面,院机关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代表委员专题联络活动。三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严格遵循办理流程,强化“一把手”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贯彻“办理、沟通两手抓”的要求,做到“三个见面沟通”。四要做好重点联络。对代表委员关注案件,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督办,做好结案后的释法说理工作,争取最大限度的理解和支持。五要带着感情联络。不断改进沟通方法,端正沟通态度,不仅要“身入”,更要“心入”、“情入”,让代表委员从联络工作中感受到真心、贴心、暖心。
      近年来,安康中院不断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拓宽联络渠道,加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督办落实力度,广泛征求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受到了代表委员的普遍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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