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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市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通报(六)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督查通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0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23日
    文号 督办通报第三十期 公开日期: 2017-10-26 17:46
    有效性 有效

    市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通报(六)

      根据安政发〔2017〕14号、安政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截至9月底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市政府共组织83个单位公开承诺了501项1605件重点工作,截至9月底,共有225件兑现承诺,占14%;1341件进展顺利,占83.6%;39件进展缓慢,占2.4%。
      二、已完成事项(共225件)
      汉滨区政府承诺5月底前组建“四办五镇”“两违”整治队伍,6月底前完成2016年度移民(脱贫)搬迁安置房建设收尾工作,6月底前完成机场迁建红线控制范围内征地拆迁,开工建设平旬路汉滨段、西坝防洪工程、汉江综合整治张滩堤防工程。汉阴县政府承诺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321套、公租房累计分配入住3061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00户,完成G541征地拆迁,洞河水库大坝封顶,启动建设凤堰古梯田景区杨家湾旅客接待服务中心。石泉县政府承诺公租房累计分配入住6095套,启动石泉通用航空机场前期准备工作,完成阳安铁路二线石泉段征地拆迁,完成城关镇省级文化旅游街区建设投资6000万元,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53亿元、建设标准化厂房2万平方米、新增千万元以上入园工业企业7户。宁陕县政府承诺公租房累计分配入住1438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50户,开工建设西汉高速江口至庙坪连接线,完成皇冠县域副中心镇和悠然山二期各8000万元投资、完成上坝河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00万元、打造“十镇十村百户”旅游扶贫示范典型10户、完成旅游项目投资10亿元,开工建设“飞地园区”中心大道。岚皋县政府承诺公租房基本建成110户、累计分配入住3395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00户,依法关闭西窑粘土砖厂,完成G541岚皋境内干线扫尾工程,硒宝30万吨山泉水、御口韵茶叶项目建成投产,新增千万元以上入园工业企业2户。紫阳县政府承诺公租房基本建成200户、累计分配入住5743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00户,完成蒿坪县域副中心镇建设投资1.2亿元,改良茶园1.5万亩、新发展魔芋种植面积6.5万亩。平利县政府承诺投放“两权”抵押贷款1 亿元以上,新开工棚户区改造500套、分配入住公租房累计3487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00户,培育标准化农家休闲客栈10家,新增千万元以上入园工业企业7户,县城气化率达到70%以上。镇坪县政府承诺开工建设PPP项目2个,完成飞地园区投资3000万元。白河县政府承诺拆除5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4家砖厂黑烟囱,建设标准化厂房1万平方米,完成中厂县域副中心镇建设投资4500万元,完成飞地工业园区基础建设投资5000万元,新增千万元以上入园工业企业2家,完成白河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30户130人。旬阳县政府承诺公租房累计分配入住4697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139户,7月底前完成段家河至吕河口公路改造,6月底前完成山水太极图项目规划修编,6月底前完成撤县设市资料上报,完成烟厂大道、青泥大桥、白柳大道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7100万元,开工建设烟厂技改项目联合工房、建成动力中心。市政府办承诺制定出台《重点工作公开承诺制度》,5月底前实现市政府办内部无纸化办公。市政务服务中心承诺制定发布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管理体系,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外侨办承诺与欧洲或者亚洲一个国家的城市签订友好城市意向书或备忘录,牵头开展华人华侨亲情安康行和“安康风光摄影展”等活动,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国际交流活动1至2次。市公安局承诺对全市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供“一对一”技术服务咨询和现场帮扶,免费向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市发改委承诺筹备第十二次陕南绿色循环发展会议,出台《支持恒口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编制富硒产业、涉水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全年争取中省各类扶持资金20亿元以上,提出《年度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全年争取友好城市、苏陕交流、津陕对口协作扶持资金1.8亿元以上。市飞地办承诺争取中省扶持资金比上年增加20%。市审计局承诺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项目1个。市编委办承诺建立市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出《香溪洞风景区管理体制、职能配置方案》《恒口镇管理体制以及职能配置、机构编制设置方案》,调整旬阳高新区管理体制。市监察局承诺出台《安康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财政局承诺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20%。市公产局承诺完成江南片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调查摸底,制定部分中心城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北迁办公用房安置方案。市工信局承诺建设贫困村手机通讯基站50个以上,组建全市包装饮用水产业联盟,完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 8 亿元,新建标准化厂房 18 万平方米、新增投资千万元入园企业40户。市国资委承诺5月底前开工建设市发投集团财富中心。市规划局承诺9月底前完成月河川道300平方公里1:2000航空测图,全年帮扶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和资质增项8户以上,开工建设北环线工程二期一标段,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0个、保障房市级文明工地创建率达100%。市安监局承诺全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察2次。市工商局承诺新增登记各类企业2000户、市场主体12000户,完成国家总局企业年报公示试点工作任务,在《安康日报》设立经济违章违法“曝光台”。市商务局承诺举办新春年货购物节、富硒博览会、美食文化节等展会活动,天一城市广场6月底前开街运营。市教育局承诺完成市一小新综合楼建设、支持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和市一小高新分校6月底前开工建设、督导高新初级中学和高新第三幼儿园建成投用,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8所。市人社局承诺开展免费技能培训2.5万人、组织千名人才外出学习培训、完成1万贫困人口免费技能培训,发放创业促就业担保贷款4亿元、贫困村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市住建局承诺棚户区改造新建15265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4039户、基本建成6038套、货币化安置率达50%以上,完成兴安西路、滨江三期景观绿化、环城南路地下通道、江南城区防洪堤、枣园路积水点改造、金州南路人行道、大桥路人行道等提升改造,启动巴山路综合改造,中心城市气化率达90%以上。市交通局承诺开工建设宁陕庙坪至西汉高速连接线。市扶贫局承诺争取财政专项扶贫投入5亿元、发放扶贫小额到户贴息贷款6亿元、完成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投入4500万元,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扶贫配套资金1.3亿元、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17.3亿元,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4次以上。市文广局承诺市县文化馆上等级率达80%、人均年新增图书0.02册。市卫计局承诺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面推行市级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完成市中心医院“三甲”复审验收和市区中医院资源整合任务。市民政局承诺完成旬阳撤县设市及汉滨区政府搬迁资料上报,划定火葬区范围。市司法局承诺搭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组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团,举办首届高校法治文化节,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市水利局承诺开工建设西坝防洪工程。市农业局承诺新培育发展生态休闲农庄10个,新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0个,规范提升产业联盟50户,培育生态循环养殖示范点20个。市林业局承诺完成退耕还林10万亩,启动建设山林经济园区40个,新增林下魔芋种植2万亩,新增林下食用菌500万袋,配合筹备第三届安康生态富硒农产品(富硒茶)博览会,参加第十一届西安国际茶叶博览会,实施天保公益林建设10万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通过验收。市旅游局承诺完成9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整改提升,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挂牌运营。市体育局承诺完成市青少年体校场地改造工程,制定《瀛湖水上10公里马拉松游泳赛场建设方案》,建成岚皋县体育场和高新区全民健身中心,举办全国性体育赛事2次以上、区域性体育赛事4次以上,完成104个镇、村、社区及陕南移民安置点健身工程,举办市第十六届运动会。市招商局承诺策划包装1亿元以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10个,组织市小分队“叩门”精准招商12次以上,邀请相关产业领域全国知名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来安投资考察3批次以上。市移民局承诺落实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帮扶资金500万元以上。市供销社承诺建成市供销电子商务总公司,市农资电子商务城上线运营,在省内外建立安康生态富硒农产品直营店10个,举办生态富硒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10场次,创建基层标杆社2个。市城管局承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通过验收。市公积金中心承诺5月底前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高新区管委会承诺通用汽车部件i5智能生产线建成投产,九州物流中心、天一城市广场一期、奇趣海洋世界正式运营,引进入驻金融机构3家,高新初级中学、高新第四小学 9 月 1 日正式开学,策划开工PPP项目4个,招商引资资金到位率增长32%以上、到位资金达70亿元以上。恒口示范区管委会承诺实现市直管管理体制,完成机构设置、职能配备和人员整合,完成阳安二线、富强机场、500万吨货运站项目土地统征任务,产业园区大道二期、飞地园区经五路建成通车,恒河综合治理(两路一桥)一期工程、香山小镇现代农业综合体开工。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承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亿元,瀛湖大坝旅游服务区建成投用。安康供电局承诺开工建设110千伏岚皋变第二电源工程,完成西成客专330千伏电源线路工程、农村机井通电、五恒及五恒牵线路迁改工程。地电安康分公司承诺完成110千伏江口变电站35千伏线路接入工程。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承诺开工建设附属小学,完成全日制高职学历教育招生任务以及养老护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工行安康分行承诺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400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95.5%。西安银行安康分行承诺在高新区设立24小时自助银行并投入使用。建行安康分行承诺完成建行高新区支行迁建并对外营业,新增大中型贷款6.6亿元,累计投放7.7亿元。人保财险公司承诺推进政府救助(一元民生)保险业务。
      三、进展顺利事项(共1341件)
      市教育局承诺的教育扶贫工作、市工信局承诺的703个行政村光纤宽带进村、市住建局承诺的红星路二期建设、市交通局承诺的江南公交总站建设、市规划局承诺的汉江大剧院建设、市统计局承诺的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市人社局承诺的创业就业工作、市文广局承诺的中心城市“文化大本营”工程建设、市卫计局承诺的医养结合试点、市食药监局承诺的食品药品监管打造“健康安康”品牌、市质监局承诺的富硒产品标准化建设、市体育局承诺的白河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恒口示范区管委会承诺的恒口数字化创业中心建设、安康供电局承诺的城区10千伏线路改造等11项工程等1341件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进展缓慢事项(共39件)
      (一)汉滨区政府5件:一是承诺“完成高井路二期征迁安置”,目前征收房屋86户,仅完成任务的17.2%。二是承诺“做好兴安片区棚户区改造征迁安置”,目前一期征收房屋41户,仅完成任务的8%;二期征收房屋150户,完成任务的22.4%。三是承诺“做好高井片区棚户区改造征迁安置”,目前已征收土地50亩、房屋204 户,分别完成任务的11.7%和59.3%。四是承诺“汉滨初中临街综合楼8月底前建成投用、教学综合楼完成基础工程”,目前临街综合楼仍在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教学综合楼尚在进行招投标。五是承诺“年底前西关小学建成投用、枣园九年制学校主体建成”,目前西关小学尚在进行基础施工,枣园九年制学校改扩建尚在进行“三通一平”及教学综合楼项目招投标。
      (二)旬阳县政府1件:承诺“9月底前开工建设段家河汉江大桥”,目前尚在进行项目前期要件完善和施工图设计。
      (三)汉阴县政府4件:一是承诺“7月底前完成月河工业园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规划”,目前尚在评审总规。二是承诺“10月底前建成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仍在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尚未开工。三是承诺“8月底前开工建设月河综合治理试验段”,目前仅选定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了社会风险评估调查,尚未开工。四是承诺“8月底前建成县城供气储配和涧池镇供气站”,目前县城供气储配站尚在建设附属工程,涧池镇供气站尚在建设配套管网,仅分别完成工程量的50%、15%。
      (四)石泉县政府1件:承诺“9月底前建成G541石泉至紫阳汉王段”,目前完成路基土石方、桥梁主体工程,完成路面防护及排水工程量的88.3%。
      (五)紫阳县政府2件:一是承诺“7月底前完成G541紫阳段征地拆迁任务”,目前完成征迁任务的80%。二是承诺“年底前完成汉王汉江大桥主体工程的30%”,目前正组织工程招投标,尚未开工。
      (六)白河县政府3件:一是承诺“年底前完成河街棚户区改造二期回迁安置房主体工程”,目前尚在开挖基础。二是承诺“5月底前完成涉及316国道改线工程40户拆迁任务”,目前进行最后1户征收谈判,完成征收任务的97.4%。三是承诺“6月底前建成投产汉江人木业项目”,目前仍在协调解决厂房。
      (七)市民政局1件:承诺“年底前建成市生态休闲养老服务中心二期主体工程”,目前尚在基础施工。
      (八)市城管局1件:承诺“会同市编委办6月底前完成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三定方案 ’”, 目前拟定的市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配置方案已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九)市编委办1件:承诺“6月底前制定市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配置方案”,目前拟定的市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配置方案已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十)市教育局2件:一是承诺“9月底前开工建设安中高新分校”,目前尚在设计施工图,暂未开工。二是承诺“8月底前出台《中心城区教师编制调整意见》”,目前拟定的《全市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有关事项报告》已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十一)市住建局4件:一是承诺“龙舟节前完成东坝排涝泵站建设工程”,目前泵站设备投入运行,正进行室外管网工程及土方回填,完成工程量的98%。二是承诺“6月底前开工建设滨江1号地广场及交通组织”,因项目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未完成,目前尚未开工。三是承诺“6月底前建成滨江大道三期东段”,目前完成总工程量的90%。四是承诺“年底前完成金州北路综合改造”,因道路建设需拆迁房屋尚未征收,目前尚未开工。
      (十二)市交通局1件:承诺“6月底前开工建设G316建民至恒口一级公路”,目前尚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十三)市文广局2件:承诺“年底前完成香溪书院和古西城文化园主体工程”,目前两项目均未开工建设。
      (十四)市卫计局1件:承诺“5月底前出台‘健康安康2030’行动纲要”,目前《“健康安康2030”行动纲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同意,待《陕西省“健康陕西2030”规划》出台后印发。
      (十五)高新区管委会7件:一是承诺“天贸物流城二期网商园配套工程年底前主体封顶”,目前仅启动土地招拍挂。二是承诺“高新区长途汽车站6月底前建成投用”,目前仅完成装饰装修工程量的90%。三是承诺“高新医养特色医院综合楼年底前主体完成60%”,目前仅完成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和地勘,尚在进行场平。四是承诺“南水汽配汽车轻量化铝合金底盘结构件生产线 7 月底前建成”,目前尚在安装生产线设备。五是承诺“威尼斯酒店7月底前正式运营”,目前仍在装饰装修。六是承诺“北医大新药研发和生物制药项目8月底前厂房建成,年底前投产”,目前尚在埋设厂房内外管网。七是“安康中学高新校区9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底完成主要功能用房基础施工”,目前仅完成地面清表。
      (十六)恒口示范区1件:承诺“恒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级标准”,经检测,恒河水质为Ⅲ级,未达到Ⅱ级标准。
      (十七)安康供电局1件:承诺“7月底前完成10千伏五里西线勇敢支线迁改”,目前因征迁问题停工。
      (十八)地电安康分公司1件:承诺“2017年7月底前完成安康机场西导航台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因机场西导航台临时用电规划仍未确定,目前尚未办理临时用电报装接电手续。

      督公文PDF原件:办通报第三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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