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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7-115134 发布日期 2017-10-1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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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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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省安委会办《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的通知》(陕安委办[2017]64号)、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安市安委会发[2017]24号)和市安委办《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发[2017]81号)要求,2017年8月14日至18日,省第九综合督查组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综合督查组对平利县、镇坪县、岚皋县、高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由省第九综合督查组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综合督查组联合进行,市安委办随同,有关专家参加,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现场提问、随机抽查和交流座谈等方式,听取了有关县区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反馈了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先后对平利县安捷客运公司、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明珠服饰购物商场、广佛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和县安监局,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县仕远商贸有限公司曾家加油站、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平镇高速公路第LJ-7合同段项目部)、县顺民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岚皋县南宫山旅游发展公司、县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兴隆名都项目、县客运站、四季镇人民政府,高新区安康北医大制药有限公司、陕西华银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实地检查,其中:镇(办)政府3个、行业部门2个、客运企业2个、建筑施工企业3个、危化企业2个、民爆企业1个、旅游企业1个、人员密集场所1个、其他企业1个,共发现问题47处。
  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制订方案,迅速传达省、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行业部门没有很好履行监管责任,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缓慢,专项行动整治开展不力;二是镇(办)人民政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安全生产执法不力、对违法行为处罚不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没有完全落实;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扎实有效落实,隐患自查自改效果不明显;四是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意识不强,存在消防灭火器没有按期检验、消火栓设置不符合规范等问题,需要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深刻吸取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存在问题 
  (一)平利县   
  1、平利县安捷客运有限公司:车辆检测记录不真实,记录全部显示无问题;监控室和配电室共用,堆放有杂物、个别灭火器过期;出站台人行道安全门损坏不畅通;应急预案不具体不具备操作性。
  2、平利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台账不完善,安全检查监理与施工单位未签字;隐患排查没有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不够。
  3、平利县明珠服饰商场:消防栓前有货柜阻挡,灭火器材集中放置不符合要求;个别灭火器过期。
  4、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部门监管检查不够深入,没有留下检查记录;行业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处罚少,缺力度。
  (二)镇坪县
  1、曾家镇人民政府:台账资料管理要提升标准;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闭环式管理台账记录表需进一步完善。 
  2、镇坪县仕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曾家加油站):加强企业负责人、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卸油口起火阻燃消防器材配备不够;监控设备未达到全覆盖。
  3、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平镇高速公路第七标段):项目总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无文件安排,对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不重视,无针对性安排部署;落实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无记录;应急预案操作性需加强;爆炸物品库房监管责任需进一步明确。  
  4、镇坪县顺民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不到位;公司检查记录不全、隐患台账资料不全;上级部门文件未传达到企业;会议记录简单,无针对性;入库前安全教育不到位、登记不到位、值班人员责任需进一步落实;员工安全教育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过程资料需进一步规范;高速路七标段、八标段爆破物品库房监管责任需进一步明确。
  (三)岚皋县
  1、岚皋县南宫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隐患台账没有形成“闭环”管理;应急预案没有及时修订完善;个别灭火器压力不足;旅游景区客运车辆没有纳入风险管控范围。
  2、岚皋县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兴隆名都项目部:工地配电箱线路裸露,存在火灾风险隐患;配电箱上未张贴电路图。
  3、岚皋县客运车站:客运站进出一个门口;客运站多家公司共用场地,私家车混停,管理不规范;个别客运车辆缺少安全锤,存在安全带损坏等问题;候车室应急灯损坏。
  (四)高新区
  1、安康北医大制药公司:空压机储气罐压力表未及时送检;未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陕西华银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完全落实;生产车间重点部位安全警示标识、标志不齐全,现场管理不规范;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未配备齐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没有严格执行;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3、部分行业部门未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对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迟缓。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县区政府要对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督促有关行业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有关企业和部门立即整改。
  (二)各有关县区政府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复查,整改结果于2017年8月25日前书面报市安委办。
  (三)各县区、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以强烈的责任感,扎实深入推进当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患于未然,切实抓好隐患整改治理,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联系人及电话:姜 雪   0915-3212883
  电 子 邮  箱:22924866@qq.com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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