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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6-114655 发布日期 2016-03-1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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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安康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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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2月26日在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安康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主要工作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挑战,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市委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积极发挥财税支撑、引导、保障等职能作用,着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全市财政总收总支情况
  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72.8亿元(市口径),完成预算71.8亿元的101.39%,增长9.47%。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4.1亿元,完成预算24.08亿元的100.08%,增长8.06%;地税部门完成24.07亿元,完成预算24.5亿元的98.23%,增长6.04%;财政部门完成24.63亿元,完成预算23.2亿元的106.17%,增长14.64%。
  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251.4亿元(含基金支出),完成预算的121.8%,增长7.67%。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剔除上年一次性收入等因素后,同比增长13.1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各项税收18.6亿元,增长2.16%(全省税收收入总体下降3.4%),其中:增值税2.26亿元,增长5.15%;营业税7.29亿元,增长9.83%;企业所得税1.19亿元,增长30.15%;个人所得税4475万元,下降6.71%;资源税760万元,下降12.24%;房产税5038万元,下降5.02%;城镇土地使用税2851万元,增长6.1%;城市维护建设税1.58亿元,增长8.87%;耕地占用税5002万元,下降70.8%;契税2.04亿元,增长28.42%。相关税收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加上全面落实“营改增”、矿产业严重短收和降低小微企业税负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导致今年税收收入增长乏力。
  非税收入12.2亿元,增长23.85%,其中:专项收入1.7亿元,增长72.73%。主要是按照财政部规定,2015年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等五项政府性基金收入改列公共预算管理,增加了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2.66亿元,下降11.02%;罚没收入1.85亿元,下降4.41%;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55亿元,增长46.1%,主要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性等收入增加。
  2015年,年初代编的全市财政支出预算为188.1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省财政增加补助、代发政府债券等,全年财政支出调整预算为233.9亿元。2015年,全市财政支出224.6亿元,比上年增加19.9亿元,增长9.5%,完成调整预算的9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教育53.6亿元,增长11.02%;科学技术6669万元,增长10%;文化体育与传媒3.67亿元,增长16.91%;社会保障和就业22.1亿元,增长14.15%;医疗卫生26.2亿元,增长23.17%;节能环保12.4亿元,增长23.17%;城乡社区事务10.2亿元,增长83.02%;农林水事务28.7亿元,增长22.09%。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9亿元,占预算的110.48%,同比增长20.53%。与年初收入预期目标6.96亿元相比,2015年市级收入超收7291万元(将按《预算法》规定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各项税收5.69亿元,增长12.21%,其中:增值税5379万元,增长9.06%;营业税2.02亿元,增长4.72%;企业所得税5881万元,增长20.86%;个人所得税1974万元,下降9.24%;资源税121万元,下降3.2%;房产税1104万元,下降7.62%。非税收入2亿元,增长52.72%,其中:专项收入4119万元,增长114.31%;行政事业性收费6739万元,下降148.21%;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110万元,增长128.4%,主要是国库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2015年,经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为24.7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省财政增加补助、代发政府债券等,全年市本级财政支出调整预算为35.5亿元(含上解及市对县区补助)。2015年,市本级财政支出26.2亿元,剔除对县区补助因素后,完成调整预算的95.2%,增长5.8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3.3亿元.增长42.3%;文化体育与传媒1.38亿元,增长22.56%,主要是将在市本级列支的部分专款直接下达县区;社会保障和就业1.64亿元,增长21.46%;医疗卫生3.6亿元;增长20.9%;节能环保6211万元,同口径持平;农林水事务1.83亿元,同口径持平;交通运输2.07亿元,增长8.99%。
  2015年,省财政厅发行政府转贷我市一般债券32.95亿元。具体情况是:新增债券5.8亿元。其中:市本级使用3.86亿元,转贷县区1.94亿元,这部分资金,按照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安排使用;置换债券27.15亿元。其中:市本级使用7.03亿元,转贷县区20.12亿元,这部分资金全部用于置换应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2015年到期政府债务。
  (三)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8.6亿元,占预算的101.96%,下降25.94%。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6.8亿元,下降6.95%。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7亿元,完成预算的67%,下降7.2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9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7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648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51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67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亿元,增长28.81%。主要支出项目是:城乡社区支出11.5亿元,其中:中心城市建设支出5亿元。造成全市及市级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投资增速放缓、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2015年全市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较年初预计大幅减少。
  2015年,省级安排我市政府性基金补助5亿元。
  2015年,省财政厅发行政府转贷我市专项债券8.24亿元。具体情况是:新增债券3.7亿元。其中:市本级使用2亿元,转贷县区1.7亿元,这部分资金,按照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安排使用;置换债券4.54亿元。其中:市本级使用2.42亿元,转贷县区2.12亿元,这部分资金全部用于置换由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2015年到期政府债务。
  (四)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3%,加上上年结余16亿元,收入总计41.8亿元。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支出21.1亿元,完成预算的99%,年末滚存结余20.8亿元。
  全市财政收支预、决算数据正在核实清理,中省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将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1、以强化收入征管为核心,全面完成全年收支任务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特别是保护水源采矿业短收、房地产销售放缓、结构性减税政策集中出台等减收因素,各级财税部门多重发力,强化收入征管,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全力聚财,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将加快支出进度作为稳增长、保民生的重要抓手,加大盘活资金整合力度,毫不松懈地抓任务分解督查,抓财政运行分析,支出进度达到预期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等重点支出均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长。
  2、以支持经济发展为举措,力促我市经济平稳发展
  一是市县财政安排各类发展基金1亿元,重点项目前期费用9000万元,持续扶持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发展。二是市县财政整合各类专项资金35亿元,加大对“飞地经济”、重点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一县一业”、美丽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三是积极筹措资金,扶持地方公共交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集团的组建和发展,培育骨干财源。四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性债券额度41.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5亿元,比2014年4.7亿元净增4.8亿元,主要用于教育、卫生、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等民生项目建设,置换债券31.7亿元缓解了市、县两级财政债务压力,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3、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财政撬动能力
  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2015年全市财政注入资本金3.46亿元,吸纳社会资本4.8亿元,如期完成财信担保、财信小贷增资扩股“双10亿”的目标,全年发展集团直接融资10.64亿元,财信担保发放贷款35.65亿元,财信典当发放贷款10.79亿元,财信小贷发放贷款31.12亿元。财政撬动金融资金达到88.2亿元,比上年增长30.67%,其中:支持中心城市建设10.64亿元、“三农”21.43亿元、工业14.23亿元、商贸服务业26.78亿元、建筑业9.16亿元、矿产开采机加工业5.96亿元,另外支持“两园”和“飞地经济”园区建设累计13.69亿元。同时,通过财政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投入101.43亿元,有力促进了我市重点工程建设、“三区两园一中心”建设、“飞地经济”园区、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4、以落实民生政策为目标,确保民生投入稳定增长
  2015年,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86.2亿元,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82.94%,各项重点支出保障较好。教育方面:一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年安排资金8335万元,支持新建、改建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二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争取中省补助资金26073万元,新建改扩建校舍及运动场地32.3万平米。三是促进高中教育健康发展,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新建、改扩建校舍及运动场8.3万平米,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和助学金补助标准。四是财政支持职业教育资金足额到位,市级安排1.05亿元,顺利实施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北迁建设,努力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社会保障方面:建立了全民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一连涨”,同步提高农村“八大员”、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等特殊群体生活补助、建立安康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250元提高到250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460元。提高了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水平,增加了重点优抚对象补助。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医疗卫生方面:城乡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0元提高到4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文化体育方面:积极筹措资金8000万元,支持汉江大剧院、香溪书院等重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继续支持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向社会免费开放,实施县级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就业方面:对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完善创业孵化补助机制,营造大众创业氛围。经济建设方面:全年支出36.86亿元,用于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陕南移民搬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环境治理等方面。支农方面: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全年支农投入累计19.25亿元,增长33%,全力支持全市农业农村又好又快发展。
  5、以深化财政改革为动力,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定债务管理办法,完善还债准备金制度,建立了债务管理新机制,全市债务管理步入规范化。二是规范预算管理。按照《预算法》要求,全面建立了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全口径政府预算。在市级全面实行以主管部门为主体的部门预算,将市级208个预算单位归并为78个部门,夯实主管部门的财务主体及监管责任,统一主管部门的行政和财务管辖权。全面清理市县区及部门各项存量资金,全市盘活存量资金近10亿元,其中本级4.5亿元,统筹用于稳增长、保民生项目。三是深化公共资产管理改革,完成公产收益4.58亿元,其中本级1.32亿元。此外,不断加强财政监管,开展民生资金等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统一的收缴管理体系,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五是加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实现了市县两级公开全覆盖。六是加强财政监督和公务支出费用管理,积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不断强化会计监督,扎实开展“小金库”治理等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制定完善了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培训费等六项公务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支出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23%,会议费下降6%。七是全力推动PPP项目实施,建立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政策,加强项目库建设。全年征集PPP项目84个,总投资244亿元。八是在全市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此外,认真落实调资、养老并轨、规范津补贴及公车改革政策,确保各项改革顺利实施和所需资金足额兑现。
  “十二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13.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0.84亿元,五年累计完成123.3亿元,是“十一五”的3.06倍,年均增长18.5%(高于全省年均增幅的6.2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0年的11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24.6亿元,五年累计完成905.9亿元,是“十一五”的2.95倍,年均增长15.3%。民生支出由2010年的68.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86.2亿元,五年累计完成698亿元,是“十一五”的3.46倍,年均增长22.07%。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4.4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7.69亿元,五年累计完成33.9亿元,是“十一五”的2.73倍,年均增长11.7%;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0年的16.1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6.2亿元,五年累计完成122.3亿元,是“十一五”的2.72倍,年均增长10.2%。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政府债务纳入规范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成效显著,预决算公开等改革步伐加快。“十二五”财政收支目标和重要工作任务圆满收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税收收入增速持续下降,矿产、建材、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弱化,新的税源增长点尚未形成,组织收入的压力很大;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刚性增长较快,稳增长、调结构也需要财政资金支持,支出需求远大于财力的增长;部门项目储备不足,支出进度不均衡,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一些县区债务率较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受经济下行的影响,2016年我市财政经济仍将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收入方面,国家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发展、脱贫攻坚等战略,将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为我市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但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下行的影响,矿产品价格持续走低,房地产市场低位徘徊,税收增速不断下降,经济发展依然面临较多的不确定性,加之中央减税政策力度加大,税收增长仍将比较困难。从非税看,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受市场影响矿权无人购买,矿权转让收入将大幅减少,再加上这两年非税收入增加较多,非税增收的潜力越来越小,各级组织收入的压力非常大。支出方面,财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分享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过去形成的民生支出仍要继续保障,新的民生支出需求还在增加,中省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脱贫攻坚,以及提高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和部分困难群体补助标准等方面,出台了不少新的增支政策。同时,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各级政府稳增长、调结构的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很大,收支矛盾突出。
  根据以上形势分析,结合中省工作部署,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转方式、调结构、补短板、防风险;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实施零基预算,细化预算管理制度,规范理财行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创新投入方式,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确保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的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2016年全市GDP增长目标、国家税费改革有关政策以及我市税源结构变化等因素,按照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原则,剔除“营改增”等政策和上年一次性不可比减收因素以及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2%,预期目标为33亿元。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亿元,加上中省提前告知的各项补助177.33亿元,全市财政收入总计210.33亿元。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9.5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加上上解中省支出0.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为210.33亿元。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市级预算编制坚持“地方财力维基本,争取资金保民生,合作举债搞建设”的原则,并在以下方面作了进一步改进:一是在市级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改变以往“基数加增长”的预算分配方式,打破基数,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有关政策规定,重新核定各项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二是细化预算内容。将市级支出预算,在编列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首次按经济分类编制,以反映各类财政支出的具体用途。三是细化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加大了市对县区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规模,并将其中年初可明确到各县区的资金分地区编列。四是加大资金统筹安排力度。整合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工业、商贸流通等资金,建立产业引导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金融资金、民营资金投入中、小、微企业。五是市、县区建立交通发展基金,支持机场,高速、国、省公路建设。六是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弥补各类民生配套、提标及各类基金资本金。单位资金结余全部收缴,部门用于当年重点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则予以安排拨付,凡两年以上结余收缴统筹。七是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随着预算改革的推进,今年从市本级开始单独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全口径预算编制零的突破。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8.5亿元,同口径增长27%。其中:税收收入6.15亿元,比上年增长7%。非税收入2.17亿元,增长76%。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亿元,加上中省提前告知的各类补助收入16.2亿元(含专项转补5亿元)、县区体制上解收入近1亿元,上年结转下年支出1.5亿元,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为27.2亿元。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6.8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及转补县区4.3亿元,有固定用途的专项转补5亿元和上年结转下年支出1.5亿元。加上上解中省支出0.4亿元,支出总计为27.2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是:
  教育支出2.1亿元,其中:补助下级0.1亿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前教育、高等教育生均经费补助,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高校发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方面。
  科学技术支出0.29亿元。主要用于重大科技创新,科技统筹创新,科学技术研究,科技创新基地(体系)能力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
  文体传媒支出0.7亿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重大文化精品创作,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补助,全民健身工程,文物保护与考古等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亿元,其中:补助下级0.6亿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补助,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防灾减灾,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就业,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救助,退役安置,社会福利,基层社区建设等方面。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亿元,其中:补助下级0.23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疾病防治,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训,公立医院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
  节能环保支出0.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
  农林水事务支出5.6亿元,其中:补助下级2.2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防汛抗旱、粮食综合补贴、农村综合改革、涉农贷款奖励和农业保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农业综合开发、重大水利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扶贫等方面。
  交通运输支出1.6亿元,其中:补助下级0.1亿元。主要用于全市公路建设和养护,取消二级公路收费还贷补助、通村客运发展、客货运补贴等方面。
  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411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其中:因公出国费8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830万元,下降1%。
  (三)全市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6亿元,较上年下降20.1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4.6亿元,较上年下降20.17%,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支出相应减少。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亿元,下降65.22%,主要是从2016年起,受土地政策影响,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收入下滑幅度较大,加之土地稽查完善手续部分不再在2016年度体现,相应减少了市级收入。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亿元,同口径下降65.22%,基金支出预算4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新修订《预算法》的要求,全口径编制各类预算,全市由市本级从2016年起开始试编,经工信局牵头摸底汇总,市属国有企业33户,通过对企业收益情况分析,纳入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有5户,分别是:安康市盐业公司、安康市金盾保安服务总公司、安康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安康市粮食储备库和安康市福利厂,暂按企业收益的15%上缴。试编规模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2000万元,主要用于融资平台为公益项目举债利息方面。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0.8亿元,加上上年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0.8亿元,收入总计61.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7.7亿元。
  三、2016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我们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促发展,做大财政经济蛋糕
  围绕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的总体目标和市委确定的工作重心,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力促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重大政策举措的实施,推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在去产能方面,要密切关注中央政策动向,抢抓机遇,搞好对接,争取更多支持。市县财政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奖补办法。明确扶持的重点、补贴标准和支持方式。在去库存方面,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去库存结合起来,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各级财政要通过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逐步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在降成本方面,要不折不扣地贯彻中省清税降费政策,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大力培植可持续财源。重点支持龙头企业、“飞地经济”发展,全力扶持 “一县一业”、重点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及美丽乡村建设,支持生态旅游建设和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各类产业扶持资金的整合力度,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用于参股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股权投资,推动全市创业创新、产业升级和中小微企业快速增长。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或引领作用,壮大发展投资集团,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市产业投资领域。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认真贯彻积极财政政策,配合相关部门争取项目,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运用财政手段,促进重点项目落地生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财政增收。三是进一步强化财税收入征管。坚持以组织收入为核心,结合税制改革的新要求,继续强化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整征管重点,强化税管控措施,严格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总收入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的目标。
  (二)惠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一是加快支出进度确保重点支出需求。要在保持均衡性的前提下突出一个“早”字,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按照可持续、保基本原则,安排好民生支出,将有限财力投向人民群众最关心、与人民群众利益最直接以及对人民群众最实惠的民生领域,确保民生支出占到财政支出的80%以上,力争全市全年支出进度达到调整预算的95%以上。二是加快推进财政绩效管理。继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建立和完善重点专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点开展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升绩效管理质量,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三是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强化预算及“三公”经费编制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实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月报告制度,确保“三公”经费较上年只减不增。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预决算。四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债务资金、部门资金、财政存量资金等统筹使用。加强项目库管理,加快项目预算批复和下达,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改革,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营改增”及消费税共享、环保税开征等税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相关调研、测算等工作,为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继续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统筹用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改革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方式,实行零基预算。对本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所需资金,采取规划整合、项目整合、区域整合、上下整合等方式予以保障。三是深化政府债务管理改革。严格举债规模控制和举借程序,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陕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并分类纳入各级预算。妥善偿还存量债务,做好存量债务的政府债券置换以及新增政府债券的安排使用。已举或分配的债券必须及时使用,杜绝贷而不用,贻误项目工期。四是强力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努力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强化财政评审机制,确定重大项目财政评审的权威。实现凡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预算必须经过评审方可开工实施的目标,做到项目实施的前期监控,过程监督,完工评价,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规范实施的目的。五是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养老并轨改革。从2016年元月起,全市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机关事业养老经办机构统一发放,要厘清底子,记清帐目,及时对接移交并完善手续,规范运行。做好宣传引导,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还要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改革,加快推进电子化支付,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行的安全和效益。不断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完善征管体系建设,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四)强管理,激发财政发展活力
  围绕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激发财政发展活力。一是创新公共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公共资产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运作。加大政府性资源整合利用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公共资产效益。推动资源交易的“阳光”化运行、市场化配置、合理化定价,促进创业创新与公共资源的便捷有效对接。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以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抓手,做好日常监管,加强专家库建设,加大对集中采购部门和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规范政府采购运行程序,强化各级政府采购执法主体作用,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势,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发挥政策功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对全市重点税源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全市重点领域、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财政领域违规违纪行为。四是加强财政风险监控。强化风险预警,严禁财政资金进入流通和竞争领域,强化预算执行监管,认真厘清国库业务流程和风险点,提升风险防控效能。五是切实履行财政职能。进一步强化财政内控机制建设,重点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加大财政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能力。完善督查制度,形成日常督查、专项督查、追责问效“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增强财经纪律意识,维护财经秩序,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2016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新挑战,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改革和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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