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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县规范行政裁量基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作者:沈俊 时间:2017-08-18 09:16 来源:平利县 字号: 打印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平利县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为重点,进一步明确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推进行政处罚规范运行。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法制办、编委办、监察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及时印发了《平利县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方案》,明确了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目标、范围、任务和实施步骤,要求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内容、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县政府已将行政裁量权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对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对照权责清单,完善基准制度。各部门按照合法裁量、合理裁量、高效裁量的原则,依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各项行政权力,对未制定裁量基准的,及时、科学地制定基准;对已经执行的行政裁量基准,进一步完善修订,并在具体的执法中规范使用,涉及行政裁量权使用的,必须载明适用情况;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已经制定基准的,政府法制部门进行统一备案、登记。
      截至目前,全县以22个行政执法部门经过认真梳理,制定、完善行政裁量权1887项,其中执行省定基准699项,消除了基准制定空白,待县政府审核后将在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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