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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网络协同办公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16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16日
    文号 安政办函〔2017〕170 号 公开日期: 2017-08-17 10:23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网络协同办公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网络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安办字〔2017〕12 号)和市政府2017 年重点工作任务公开承诺要求,今年年底前,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要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围绕这一目标,市政府办公室在5 月底前率先试点应用了网络协同办公系统,目前已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在总结试点应用经验的基础上,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已组织对全市网络协同办公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为确保如期实现全市“无纸化办公”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快网络协同办公系统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系统应用。应用网络协同办公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是市政府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之一,是提升行政效能、节约行政成本的重要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消除“等一等、看一看”的惰性思想,积极行动,确保年底前实现“无纸化办公”目标。 
      二、强化安全保密。各县区、各部门在推广应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明确系统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规定,做好网络协同办公系统日常管理使用,严禁涉密文件、信息在系统内运转,杜绝因使用网络协同办公系统而造成的失泄密事件发生。要加强对网络协同办公系统移动终端的管理使用,保障设备和网络安全。 
      三、严格控制移动终端配备范围。网络协同办公系统可以通过移动终端实现移动办公,各县区、各部门在推广应用过程中,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移动终端,市直部门原则上只给副县级以上实职领导、特殊岗位(综合、机要)配备移动终端,副县级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在岗有分管工作的,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确定,严禁各单位私自扩大移动终端配备范围;各县区可参照市级相关标准执行。 
      四、循序渐进,稳步推行。各县区、各部门在网络协同办公系统推广应用过程中,要遵循“循序渐进,稳步推行”的原则,切勿操之过急,不能搞“一刀切”式的“无纸化办公”,不能因推行网络办公影响文件正常运转。可以将部门文件按类型、分流程逐步“无纸化”运行,运行初期短时间内可以采取纸质文件和办公系统“双轨制”运行,让干部职工逐步适应网络办公,确保网络协同办公系统成功应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函〔2017〕17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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