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合计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合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罂粟碱、玛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
2.肉制品(自制)项目包括:铬(以Cr计)、胭脂红、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