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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生态环境,中长期发展规划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11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23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7〕61号 公开日期: 2017-06-13 17:56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2017年第二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安康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追赶超越、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关键时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引领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意义重大。为切实指导好、部署好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根据国家和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及安康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二五”时期,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目标,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为引领,圆满完成了汉江水质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污染减排、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全市生态环境总体良好,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绿色循环发展基础作用凸显。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得到控制,绿色、循环产业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深入推进,安康高新区获批为秦巴山区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旬阳生态工业园区升格为省级高新区,通过“三区两园”和“飞地经济”园区承载集聚,大幅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市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达到或优于III类)100%,汉江出陕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较“十一五”末下降 0.4%,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 24.6%,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下降 22.3%。土壤、噪声、辐射、核安全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乡环境安全可控,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实施污染减排项目262个,淘汰关闭“两高”企业300余家,淘汰小皂素1300吨、粘土砖6亿块、小水泥90万吨。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万吨、氨氮0.15万吨、二氧化硫0.2万吨、氮氧化物0.36万吨,分别较2010年下降8.16%、7%、6.76%和13.32%,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了环境空间。
      生态环境保护全省领先。累计完成造林32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5%,居全省第一。全市2个县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6个县创建成为省级生态县,创建市级以上生态镇村738个,生态创建全省领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累计投入达10.86亿元。完成陕南避灾移民搬迁累计安置13.2万户50.16万人,秦岭南麓生态环境保护良好。
      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实施了汉江综合整治及长治、丹治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00余平方公里。建成了21个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场)和安康市医废处置中心,加快实施汉江沿线18个重点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市日处理生活污水、垃圾、医疗废物设计能力分别达到16万吨、1366吨和5吨。经过努力争取,瀛湖被列入国家15个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湖泊,瀛湖生态保护项目总投资7.6亿元,其中中省资金支持5亿元。
      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建成了安康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指挥处置中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启动了国家二级市级环境监测站建设,各县区均成立了环境监察监测机构,旬阳、白河两县环境监测站通过计量认证。10县区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建成,监测数据与中省市联网,实时对外发布。汉江干流6个水质断面自动监测站建成投运。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处置及舆情监管、群众环境投诉处理体系基本建立。
      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汉江水质保护的意见》,出台了《安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安康市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安康市城市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在全市探索推行了“河长制”,落实河长1365名,启动实施网格化监管,落实各级环境监管网格1993个。全市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居中协调监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和“纵向考核县区、横向考核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清楚”,即:树立与时俱进抓环保的意识,抓住机遇,转变观念,顺势而为;树立“跳出环保抓环保”的意识,落实“党委、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居中协调监管”的工作机制;树立如履薄冰抓环保的意识,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环保工作的敏锐性;树立勇攀高峰抓环保的意识,克难奋进,争创佳绩,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环保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水、大气、土壤、农村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到对辖区内的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清楚,污染源在什么地方清楚,环境风险是什么清楚,污染减排和风险防范的政策对策清楚。
      能力建设得到加强。设立了市南水北调办和南水北调环境应急指挥处置中心。市环保局设置了汉江水质监管科、污染防治与总量减排科等5个科室。成立了安康高新区环境保护局,落实了县区环境监察、监测机构规格,增加了人员编制,明确了汉江沿线重点镇、村一级环保机构和人员设置,全市环保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环保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发展与保护的矛盾突出。安康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也是国家集中连片脱贫攻坚区。发展不足、保护不够是最大的实际,发展的动力和要求强劲而迫切,同时生态保护的任务艰巨,“生态红线”不可逾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降耗的矛盾依然突出。
      汉江水质保护任务艰巨。由于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大,工业布局不尽合理,农业面源污染严重,重金属、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存在较大风险,汉江沿线涉水涉重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较多,保证汉江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Ⅱ类标准、确保南水北调水源地水质安全任务艰巨。
      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中心城区、县城及周边散源燃煤、小砖厂、燃煤锅炉、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餐饮油烟、垃圾秸秆焚烧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叠加,重污染天气防控能力薄弱,治污降霾任务重,形势严峻。
      新老环境问题矛盾交织。水、大气等污染尚未根治,城市噪声污染加剧,土壤、重金属、农村环境问题以及电子垃圾污染问题逐渐显现,多项污染交叉叠加效应更加明显,解决这些新老问题,推进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任重道远。
      能力建设依然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镇村环保设施十分薄弱,环保部门现有机构、人员编制、监管设备等与日益增加的环保工作任务不相协调。监测、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镇村一级,环保机构、人员断档,环境监管处于空挡,“小马拉大车”的问题突出,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专栏1:安康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遵循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以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生态保护、污染防治、风险防控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市建设定位,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突出抓好“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污染防治工作,打好环保“组合拳”,夯实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积极争创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目标定位,优化发展空间布局,严守生态红线和环境安全底线,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把绿色发展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把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以绿色发展引领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互利共赢。
      坚持五化并举、综合治理。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坚持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五化并举,加强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推进生态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构建系统性强、协调性好、治理率高、质量向好的生态环境安全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实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绿色消费,提升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任务是:围绕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一个目标”,突出抓好生态建设和风险防控“两个重点”,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努力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环境问题有序解决,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更加完善,环境管理“五化”水平全面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八项目标”, 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持续良好,环境质量全省领先。
      (二)主要指标
      1.环境质量。到2020年,汉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国家Ⅱ类标准,全市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恒河、坝河、蜀河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主要影响因子化学需量、氨氮分别较2015年有所下降,安康中心城市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全部达标;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安康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20%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标;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以及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保持稳定;全市核与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2.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定目标。
      3.生态保护。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不断改善,县区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率较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完成全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0%,完成40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得到良好保护。
      4.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闲置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国家重点防控区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10%;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5.能力建设。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大气、地表水、土壤监测点位覆盖全市各县区;建成以安康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指挥处置中心为核心的环境监管网络平台,形成与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覆盖全市的监测、监察执法网络监管体系。
      专栏2:安康市 “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新型工业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安康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绿色循环”的区域发展战略,以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存量调结构腾空间,增量优结构扩空间”的思路,坚持生态优先,环保优先,从供给与需求关系角度出发,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市场有需求,但高耗能高污染的“僵尸企业”和落后产能坚决淘汰和替代。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对传统产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大力发展环保、绿色等新兴产业,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安康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提升。鼓励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第三方运营,实现发展和保护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和协调共生。
      深入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全面落实《安康市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引导重点开发区域、点状开发的重点城镇和园区、限制开发的生态与农业区域、限制开发的生态区域、禁止开发区域五类区域科学有序开发,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坚持以项目为带动,大力实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绿色循环低碳产业发展、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移民搬迁与民生、生态文化培育“五大工程”。建立健全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主体功能区建设制度体系,完成确定的试点示范“七大”主要目标任务,生态建设保持全省领先,争做全国示范。
      着力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产业发展体系。坚持优先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着力推进生态富硒、生态旅游、山林经济、涉水产业发展。坚持园区承载,提升发展装备制造、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生物医药、安康丝绸等支柱产业。坚持创新引领,加快发展医养产业、现代物流、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通过优化结构,加快产业由低端向中高端转变,由传统产业向绿色、循环产业转型,降低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强度。
      科学利用开发空间提升绿色发展质量效益。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定位,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优化产业布局,拓宽发展空间,提升发展效益。按照全域安康理念,把集约节约用地和提高发展质量结合起来,把转方式、调结构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要求,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园区”,实现经济、产业、环境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安康国家级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县域工业集中区、现代农业园区,月河川道循环经济聚集带、石紫岚沿江沿线生态经济带“三区两园两带”承载能力,促进工业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培育循环产业核心区和经济增长极,加快形成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空间格局。
      (二)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
      紧扣汉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目标,深入推进江河湖泊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汉江水质管控,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
      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汉江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2014-2017年)》和《安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汉江水质保护目标任务书》。加强月河流域、蒿坪河流域、白石河流域、旬河流域、旬阳铅锌汞矿区域水污染防治。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瀛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任务。
      加强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13小”污染项目。完成黄姜皂素、缫丝、造纸、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畜禽屠宰企业水污染治理工程及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12家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在线监管。
      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按照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陕西省《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延伸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完成11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沿江沿河35个重点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中心城市污泥处置中心。到2020年,中心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中心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建成10个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2016年底前完成集镇(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完成11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安康中心城市和县城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深入推进河长制和网格化监管。严格落实《安康市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加强监管和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加强对江河沟溪网格化监管,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健全完善水质监测、联合执法、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完成10条汉江主要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汉江干流沿线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确保76条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专栏3:安康市 “十三五”水环境治理工程 

      (三)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深化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措施,严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增加,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显著下降。
      严防严控源头污染。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以“三区两园”和“飞地经济园区”为载体,加快实施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把循环、集约、环保作为招商引资和新上项目的先决条件,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控新上“两高一资”项目。
      突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强重点涉气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更新,加强在线监测、监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关停淘汰一批、搬迁一批、转型一批的办法,积极探索自愿关闭、搬迁或转产企业的财税、土地、信贷优惠政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推进企业“退城入园”。完成水泥、冶炼等重点企业废气治理及提标改造,淘汰关闭小煤窑、粘土砖厂及“散乱污”企业等落后产能,加强页岩砖厂废气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实施汽车维修、家具制造、印刷包装、化工涂料、餐饮服务等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大力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加强燃煤污染防治。根据城镇发展逐步扩大禁煤区和限煤区范围,拆改城市规划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大“气化安康”、“电能替代”力度,大力实施“煤改气”、“油改气”、“煤改电“工程,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比巩固在20%以上,进一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加强环保检验机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任务,逐步淘汰高排放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不断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鼓励倡导绿色出行,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到2020年,全面实现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环保标志核发工作。
      强化扬尘污染整治和增绿工作。积极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要求,全面实施城市道路机械吸尘式清扫,确保洒水保洁频次和效果。严控原煤散烧,禁止垃圾、秸秆焚烧,大力推广秸秆还田、资源化利用,严格管控燃放烟花爆竹。推进国土空间绿化,提高绿化水平,增强环境自净能力。
      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成立各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构,统筹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安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分年度治污降霾工作方案,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修订完善《安康市城市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落实各级责任,加强目标考核。健全完善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专栏4:安康市 “十三五”大气环境治理工程

      (四)加强土壤环境保护
      认真落实《安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分级分类,防治结合”的原则,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深入推进土壤基础调查工作,优先保护未受污染的农用地,大力加强受污染的农用耕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监管,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有效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开展土壤环境污染详查工作。开展粮油产区、蔬菜基地、农业园区等农用地、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工业企业周边、工矿废弃场地和尾矿库等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污染土壤分布、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等信息,建立污染地块清单。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土壤环境状况详查工作,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绘制土壤环境质量图集,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区全覆盖。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按照未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质量等级对我市农用地进行管理,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分为优先保护类,轻中度污染的划分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类别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现严格保护,确保其治理不下降、面积不减少。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和土壤质量下降的县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措施。加快淘汰饮用水源地、粮食主产区、蔬菜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周边采选矿等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确保土壤环境达标率不下降。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轻中度污染农用地产出农产品超标风险。严格管制重污染农用地用途,禁种食用农产品,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
      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制度,对建设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并提出污染物防治措施。建立现有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与评估制度,跟踪企业生产过程中土壤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根据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健全完善建设用地开发与流转过程土壤环境监管制度,各类开发用地必须达到相应用地的土壤风险管控目标。加强对建设用地污染土地的排查,定期开展污染场地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重点做好汉滨区、汉阴县、紫阳县、旬阳县、白河县等重金属重点区域、重污染工矿企业、尾矿库、污灌农田等典型污染场地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污染防治工作。分区域、分类别选择典型代表性的土壤污染场地开展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控制试点工作。配套完善垃圾清运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率,到2020年,中心城市、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95%。
       专栏5:安康市 “十三五”土壤环境治理工程

      (五)大力推进生态安康建设
      把生态环境保护置于生产力发展的突出位置, 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不动摇,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坚持山水林田湖治理系统推进。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健康城市和省级环保模范市、文明城市创建,加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和秦巴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推进生态安康建设,倾力打造安康“天蓝、地绿、山青、水净”的靓丽名片。
      持续推进国土空间大绿化。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二期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加快推进瀛湖绿化、汉江绿化和“三沿三边”绿化工程,全面开展汉江两岸生态治理造林绿化工程。加强生态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秦岭生态保护,加快“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到2020年,中心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7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53%,创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累计完成绿化造林25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70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70%,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平方公里。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区资源环境摸底调查及勘界确权。加强秦岭生态功能区中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对区内自然保护区进行规划,构建秦岭山区自然保护区网络,有效利用原生态环境就地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更好的恢复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资源。
      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发挥“以奖促治”、“以奖促创”等政策效应,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到2020年,力争开展1个国家级、1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开展1个国家级、2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2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
      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为目标,以水源保护为中心,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为重点,在10个县区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完成40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科学划定畜禽养殖限养区和禁养区,严格控制限养区畜禽养殖规模,依法关停或搬迁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科学划定水产养殖禁限养区,关闭、搬迁超出养殖利用率或养殖承载力的养殖网箱。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保证农药高效安全施用。
      持续推进生态移民搬迁。按照“减少人口、整合乡村、集中安置、统筹协调”的原则,落实安置补偿政策,加强住房、就业、出行、教育、医疗等功能配套,完成22.6万户88万人避灾扶贫移民搬迁任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通过生态移民工程,引导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有序转移,从源头上减轻生态压力,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
      专栏6:安康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六)严密防范环境风险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清楚”,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从严执法,铁腕治污。认真落实《安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和《安康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水平,着力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实施秦巴山地、汉江及其支流采石采沙和尾矿库专项治理,依法打击乱建滥采行为,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严防重大环境污染。
      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和明察暗访、专项督察,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按日计罚、限制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法律手段,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政促企,推进企业守法、政府履责,切实抓好中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力度。深化重金属综合防治,实施汉滨区、紫阳县蒿坪河流域、旬阳县铅锌汞矿区、白河县白石河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完成重点涉重企业污染治理和每两年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强化辐射环境执法检查,实施Ⅲ类以上放射源在线监控与事故预警信息化管理,强化放射性废物收贮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广播电视、移动通信、高压输变电等伴有电磁辐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严控危险废物源头管理,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管理、转移审批、制定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推进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化学品风险防控重点企业数据库,防止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化学品环境风险。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充分发挥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控制闸”作用,大力支持绿色发展。全面开展区域流域、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推行环境监理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关,严禁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从源头上把好关口。
      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措施,改进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方式方法,强化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机动车(船舶)污染治理。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健全总量刷卡排污、总量预算管理、初始排污权取得和有偿使用、排污指标储备等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污染源环境管理,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形成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载体,集前置审批、过程监管、违规处罚于一体的污染源综合监管体系。
      全面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管行业必须管环保” 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部门、企业环保职责。实施“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强网格履职监督、考核,在全市形成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体系。认真落实“四个清楚”,即对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清楚、污染源在什么地方清楚、环境风险是什么清楚、污染减排和风险防范的政策对策清楚,加强对重点环境污染源、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监管。
      (七)构建社会多元共治体系
      在全市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全力构建社会多元共治体系。引导全民保护自然、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意识,树立绿色发展观、生态文明观、生态价值观,大力支持并自觉参与环境保护。
      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宣传大格局。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精神文明创建指标体系。深入开展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校园等绿色文明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环境文化“六进”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广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青少年素质教育、干部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大专院校、中小学校教育课程体系,纳入干部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加强环保法宣传,把《环境保护法》作为“七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干部学法考试。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媒介和专栏专题节目、环保公益广告等各种传播方式,在全市形成各级联动、立体覆盖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网络和“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加强“开放环保”、“信息环保”建设。深化环保政务公开,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质量公开、企业环境行为公告、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环境保护“黑名单”制度、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群众环境投诉受理处理信息公开制度、环境问题督办信息公开制度和环境问题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对不执行环境保护法规、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两厂(场)”、重金属、化工等重点企业环境信息数据、群众环境投诉处理、整改及环境违法问题处罚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对网络媒体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置,及时回应,正确引导舆论,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八)切实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结合环保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监测、监察、应急、辐射、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市、县区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配齐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和应急设备,保障环境监察执法用车,提高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取证能力水平。完成10县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完成市级和9个县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8县区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建成汉江主要支流1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安康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指挥处置中心平台系统深度开发。整合接入气象、水利、公安等部门视频和数据信息,建成10县区环境监管综合平台,完成全市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形成“市-县区-企业”三级网络监控体系,建成覆盖陕南三市的环境应急指挥处置中心。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配齐市级环境应急指挥车辆、无人机等应急设备,各县建成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高度重视做好环境应急工作,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企业三级环境应急响应机制,修订完善市级环境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县区、企业应急预案,确保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准确研判,科学指挥,及时处置。加强12369环保投诉电话管理,及时查处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中省环保体制改革有关部署和要求,妥善有序实施市、县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理顺环保管理体制。按照充实市级、完善县级、健全镇办的原则,健全完善各级环保机构,加强人员编制,充实环保人员队伍,切实解决“小马拉大车”的问题。加强干部在职培训和环保专业人才引进,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为工作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专栏7:安康市“十三五”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环境保护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调动一切因素,团结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推动规划落实的强大合力。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指挥和协调、督导本区域环境保护和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县区委常委会议、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市环保系统要持之以恒的落实八项规定,切实践行“三严三实”,以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作风,扎实推动规划的落实。
      (二)保障资金投入。把环境保护投入列为同级政府及部门财政预算,并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财力实际,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环境保护。研究策划符合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建设和绿色循环发展要求的生态环保项目,积极争取中、省政策和资金支持。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体系,为“十三五”环保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考核问责。健全完善“党委、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居中协调监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和“纵向考核县区、横向考核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完善效能监察、“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县区政府和部门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2018年和2020年,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将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和离任审计制度,在全市形成“守土有责、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环保工作责任制,保障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7〕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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