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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7-108421 发布日期 2017-05-24 16:01
    来源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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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省成人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培训基地,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通知》(陕教职办〔2016〕35号)要求,在各县(区)和有关单位申报、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单位审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确定西安市莲湖区社区教育学院《居民教学点规范化建设实践》等37个项目为第二批全省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实验项目是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推进社区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本期实验项目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至2018年底结束。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督促立项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抓好项目实施;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各市(区)在2017年12月底前要组织开展项目实施中期检查,2018年11月完成项目实验总结验收工作,项目完成后,要通过答辩、总结交流会等形式做好实验项目终期总结验收工作。2018年12月上旬向省教育厅报送验收工作总结。

         项目实施过程中,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对项目实施取得预期成果且具有示范作用的实验项目,将在全省推广和宣传。

         联系人及电话:吴 焱  029—89055853

         张小永  029—89057672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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