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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白河县“4.17”山体崩塌灾害抢险救援单位的表彰通报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07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04日
    文号 安政函〔2017〕72号 公开日期: 2017-05-04 17:41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白河县“4.17”山体崩塌灾害抢险救援单位的表彰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7年4月17日,白河县茅坪镇茅坪村三组突发山体崩塌灾害,致一栋7层11户居民楼垮塌,7人被困。灾害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中省领导相继作出批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赶赴现场安排救援工作。特别是市公安局、安康消防支队、武警支队、交警支队第一时间组织280名救援力量火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面对抢险救援现场危险复杂的救援形势,参战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坚持“生命至上、搜救第一”的工作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援和保障方案,全力投入救援。在具体救援工作中,全体消防和武警官兵不畏艰险,顽强拼搏,昼夜奋战,科学施救,为救援赢得宝贵时间。参战公安民警围绕现场警戒、交通保障、秩序维护、社会面管控、群众疏散、善后维稳等职责任务,发扬不怕吃苦,连续奋战的优良作风,恪尽职守,忘我工作,为救援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提供了基础保障。经过41小时的连续奋战,被困7人全部找到(其中1人生还,6人遇难)。在这次抢险救援工作中,全体参战消防、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识大体、顾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以实际行动谱写了新时期可歌可泣的动人凯歌,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为弘扬抢险救援精神,鼓舞士气,凝聚正能量,充分肯定各参战单位在抢险救援中所取得的突出业绩,市政府决定,对市公安局、安康消防支队、武警支队、交警支队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弘扬抢险救援精神,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参与此次抢险救援的同志学习,学习他们面对灾害冲锋在前、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顽强意志,学习他们不怕牺牲、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公而忘私的崇高品质,并将抢险救援精神转化为追赶超越的具体行动和强大动力,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把安康建设成为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函〔2017〕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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