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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九批)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04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23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7-04-23 19:59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九批)

      截止2017年4月23日18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环境信访件219件,目前已办结142件,其中今日办结10件,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134号环境信访问题为: 解放路西巷门牌号86号等多户居民安装信号接收器,周围居民质疑存在辐射影响,希望能解决。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汉滨区解放路西巷86号住户楼顶有2个信号发射塔,一个未启用,另一个为联通网络基站。两处基站由安康铁塔公司修建,委托资质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并定期进行现状监测,符合相关环保标准,不存在辐射问题。

    不属实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要求安康铁塔公司加强基站运行维护和现状监测,确保不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2

    受理编号135号环境信访问题为:高涧沟水库是安民村村民饮用水源,上游存在畜禽散养户,养殖粪便流入水库,村民饮用水未经水质处理,水质有异味。向水利、卫生部门反映过,未处理。

    汉滨区

    经核查,恒口镇盘龙村位于高涧沟水库上游,共有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养羊、养牛户11户,总存栏牛80头,羊660只,养殖模式为林下放养饲喂,部分养殖户建有沼气池、沉淀池等简易处理设施,粪污用于有机肥出售和还田施肥,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粪污直排河道。

    高涧沟水库主要为恒口镇唐湾、高堰、安民、集中等4个村生活供水,由恒口镇越惠水厂按期消毒处理,现场检查未发现水质有异味。2017419日和20日,汉滨区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中心对越惠水厂进、出厂水质检验,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此前,汉滨区水利、卫生部门均未接到该问题的投诉。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向盘龙村养殖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对养殖废弃物及时收集、综合利用,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汉滨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向越惠水厂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加强水厂日常管理,保障供水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恒口镇副镇长提醒谈话,并将越惠水厂存在问题移交恒口示范区纪工委处理。汉滨区恒口镇党委给予镇畜牧站连片干部行政警告处分;责成镇畜牧站站长和盘龙村信息员做出书面检查。

    3

    受理编号136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江南小区B区门口的私人澡堂(业主:黄宝前、屈兰秀)开了10多年,下午或者晚上用木柴烧锅炉(白天不使用锅炉),冒的黑烟较大,落地很厚一层灰,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私人澡堂无正式名称,经营面积约30平方米,安装了0.5蒸吨燃煤锅炉1台,以废弃木材为主要燃料,无烟尘防护设施,每年从11月经营至次年3月。现场检查时该澡堂已停业一周。因汉滨区环保局此前未接到群众反映,也并不知晓该澡堂燃煤锅炉的存在,故未列入拆改范围。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对该澡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不得擅自运行使用燃煤锅炉,并于2017630日前完成燃煤锅炉的切割拆除。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环保局对局应急办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

     

     

    4

    受理编号137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大同镇民柒村8组村民(韩富洪)无证养殖牛、猪、鸡,已养殖两三个月,无任何治污设施,养殖废水直排十几米外的月河,随着气温上升,臭气严重影响周边两组百余户居民生活,请求将违章建筑、无证养殖户予以取缔。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养殖场为汉滨区大同镇红昌养殖场,位于大同镇民柒村八组,属禁养区。现有生猪8头、牛8头、羊6只、散养鸡300余只。该养殖场建有10立方米化粪池,生猪所产粪污全部排入化粪池内,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排月河;牛羊白天放养,夜晚圈养,所产粪便较少;散养鸡产生的部分粪便没有及时清理,有臭味散发。

     

     

    属实

    汉滨区农业局要求该养殖场于2017421日前,对散养鸡所产生的粪便和化粪池内排放的粪污进行清理,彻底消毒圈舍,做到零污染。目前,该养殖场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汉滨区大同镇政府已制定工作方案,对该养殖场违法建筑及无证养殖依法查处,并于430日前将该养殖场关停。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对该问题线索正进行调查核实。

     

     

    5

    受理编号13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建民镇红莲村砖厂生产冒黑烟,污染大气。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砖厂为安康市丰鑫建材有限公司,建有消烟除尘脱硫治污设施,并办理了环境现状评估备案手续2017324日,汉滨区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继续停产,安装烟气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冒黑烟”污染问题。

    不属实

        由汉滨区建民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畅通群众反映渠道,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到位,防止反弹。由汉滨区环保局强化指导监管,4月底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6

    受理编号13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元亨屠宰场(张滩镇王湾村4组,黄洋河桥头边)距黄洋河100米左右,臭气及污水排放,对周围居民生活、饮水影响较大。

    汉滨区

        经核查,元亨屠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猪屠宰和饲养销售。目前,日屠宰生猪20余头。建有100立方沉淀池、80立方沼气池和50立方米沼液存储池,生产污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沼气池发酵,沼气供周围村民免费使用,沼渣及沼液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未发现屠宰污水外排问题。经走访附近群众,反映该公司日常生产未带来影响。

    不属实

        由汉滨区张滩镇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元亨屠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做好厂区周围环境保洁,及时清运沼渣沼液。

     

    7

    受理编号14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向阳镇悬鼓村向阳娅子(太月沟桥三叠泉)有人采石,有浑浊水流出,当地山体发生过轻微塌方现象。

    紫阳县

        经核查,紫阳县国土局曾接到过举报,反映有人在向阳镇悬鼓村(太月沟桥三叠泉)非法开采石料,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发现有一台挖掘机正进行采石作业,开采人系悬鼓村村民王升友,县国土局当场向王升友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将挖掘机驱离了施工现场。2017419日,县环保督察组再次现场核查,在三叠泉下方山体上,发现有开挖石料的新痕迹,但未发现采石机械,也未发现塌方和水流浑浊现象。

    属实

        紫阳县政府责成县国土局依法对向阳镇太月沟采石行为进行查处,加大非法开采活动的监管处罚力度;同时,责成向阳镇政府和悬鼓村委会认真履行“河长”责任制,严防此类行为再次发生。420日,向阳镇政府在太月沟口堆砌土石设置路障,封闭了进沟道路。

     

     

    8

    受理编号141号环境信访问题为:紫阳县西关夜市(位于农具厂家属楼一楼和负一楼)约有80100家餐饮业,其中烧烤、火锅、中餐都有,餐饮油烟、晚上喝酒划拳噪声太大,周围居民受不了。

    紫阳县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紫阳西关夜市负一楼有餐饮店44家,二楼有餐饮店5家,均办理了相关营业许可手续,营业时间主要集中在当天下午至次日凌晨,营业时产生的油烟和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由紫阳县住建局牵头,联合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下发了《关于紫阳县西关夜市停业整顿的通告》,对西关夜市从2017421日起停业整顿。同时,引导西关夜市各餐饮经营业主迁往紫邑新城商贸步行街,并争取在3个月内完成迁移。

     

     

    9

    受理编号142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安岚高速公路7标段在左龙镇左龙村湘子坝岚河段河道挖砂,造成岚河水浑浊,向水利部门反映过,水利部门阻止了该行为,但水利执法人员走后,施工人员继续在该河道挖沙。希望彻底解决。

    岚皋县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安岚高速公路ALC07合同段”由中交一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2017315日,该工程项目部向岚皋县水利局递交了河道施工申请,317日,岚皋县水利局作出批复,同意该工程项目部在岚皋县岚河佐龙镇佐龙村湘子坝河道内采挖砂石料用于安岚高速公路建设。

        经现场察看,该项目部是在批准的河道范围内采砂,手续合法,因此水利执法人员没有对其进行干涉。

     

     

    属实

        由岚皋县水利局负责加强河道日常巡查,防止违法采砂行为。监督合法采砂取石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施工作业。

     

    10

    受理编号143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华坪镇尖山坪村八组(小地名牛脑壳包)有一养猪场(养殖户名称不明、养殖量约700头)养殖废水虽经处理,但有明显臭味,直排南江河;同时该养猪场臭气对周边居民生活也有影响。

    镇坪县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镇坪县茂源牧业有限公司,目前生猪存栏496头,采用雨污分离、干稀分离等污染防治措施,干粪通过发酵大棚制作有机肥用于还田。未发现该公司养殖废水直排毛坝河,但该公司三级沉淀池入粪口有0.5平方米的面积未封闭,少许粪便裸漏在外;干清粪发酵大棚存在发酵处理不完全问题。

    对该公司沉淀池溢水口与毛坝河交汇处取水样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邀请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臭味检测,四个检测点位的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经走访调查该公司500米范围内的农户,80%认为对其生产生活没有影响,13.3%认为有季节性影响,6.7%认为常年有影响。

     

    属实

    镇坪县农林科技局责令茂源牧业有限公司于2017423日前对沉淀池入粪口全封闭处理,并将干清粪发酵大棚和三级沉淀池门窗安装到位。同时,取消2017年度对该公司的有关政策扶持和项目资金支持。

    责任追究情况:镇坪县农林科技局和环保局于2017420日,对茂源牧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进行约谈提醒。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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