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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起滨江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违者罚款200元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7-107175 发布日期 2017-04-20 10:06
    来源 安康新闻网
    内容概述 5月1日起滨江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违者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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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关于汉江北岸滨江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的通告

      汉江北岸滨江路是滨江公园道路,仅供行人通行和救灾抢险使用,为了确保行人的通行安全,禁止机动车辆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以下通告:
      一、汉江北岸滨江路一桥至四桥(城东大桥)之间的路段,实施物理隔离,禁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等所有机动车辆通行。
      二、汉江北岸滨江路一桥至三桥(七里沟大桥)之间的路段,实施物理隔离,禁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机动车辆通行;鉴于二簧广场周边居住的村民出行要经过该路段,仅允许摩托车通行。
      三、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反禁止通行标志),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一款之规定,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处予200元罚款、记3分。
      四、本通告自2017年5月1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汉滨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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