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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县切实开展无传销县创建工作

    作者:李箪聃 刘群 时间:2017-04-17 08:51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继“无传销”工作创建以来,镇坪县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形成“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彻底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建立由县政府负责、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为主,综治、教育、信访、监察等有关部门组织成的领导机构或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市场监管、公安机关集中力量,围绕“破大案,抓头目,端窝点,缴禁书,毁网络,斩资金链,清出租屋”开展集中行动,深挖根源,依法打击。对查办的案件,公检法部门密切配合快诉、快审、快判,坚决遏制传销蔓延势头。三是动员基层组织和群众全面学习,参与打击传销、主导打击传销、长效打击传销。组织居(村)委会、小区和物业公司,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和规范管理。发挥综治办公室、居民(村民)委员会、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的作用,在社区(村)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的联动机制和责任机制,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引导群众认清传销分子,揭露举报传销活动,不让其有藏身之处。四是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抓好“七个一”工作。即公布一个举报电话、发放一封公开信、播放一条以上打击传销公益广告、在车站竖立一个防范传销警示牌匾、动员社区制作一期宣传专栏、在城区各主要街道悬挂一条标语或横幅、签订一份《不对传销人员出租房屋保证书》,引导广大群众远离传销,震慑传销犯罪分子。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无业人员等重点群众的宣传教育,形成广泛的打击防范传销的群众基础。加强对传销参与人员的帮助和教育,社区(村)安排专门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转化工作。五是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司法所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职能作用,把打击传销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网络。把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深入到家庭、学校,做到让群众知道打击和预防传销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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