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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的材料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7-106427 发布日期 2017-03-28 15:45
    来源 公安部网站
    内容概述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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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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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冯文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