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监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7-105964 发布日期 2017-03-16 11:57
来源 安康市监察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监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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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室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明确,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制度保障。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按照《安康市监察局信息公开指南》确定的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能公开的内容,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利用中省纪委网站、杂志、报纸等媒体,全方位展示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亮点,让更多公众了解纪检监察工作,助推相关重点工作落实。二是用好市本级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有效公布应当公开的信息。2016年安康党风廉政网官方网站日访问量达到1200余人次。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安康市监察局”微博、“廉洁安康”微信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截止2016年底,“廉洁安康”微信关注人数达2100人,全年刊发微信150期420篇,官方微博粉丝3万人,全年发布微博200余条。
  四、信息公开有序推进。按照《安康市监察局信息公开指南》确定的内容,一是做好委局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职责、行政监察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2016年度财务预算信息公开。二是做好信访举报的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设置投诉举报专区、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流程,引导群众正确有效的反映诉求。2016年度市本级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23件,均已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三是做好公开承诺事项的信息公开,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对2016年我局承诺事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四项承诺事项均已完成。四是做好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受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各1件,全部在规定时间予以答复,满意率100%。五是做好执纪审查相关信息的公开。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典型问题,2016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问题194起,处理21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5批次144起149人次,其中在春节、五一、国庆节、元旦前通报典型案例4期34起,制作2期作风建设专题片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播放,警示教育作用明显;对违纪立案审查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16年度共发布违纪立案审查相关信息27条,涉及18人,有效发挥了震慑作用;向社会公布我市2016年度三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的机构组成情况、被巡察单位、投诉举报途径等信息,扩大了巡察的知晓度,提升了群众的参与度。
  2017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开信息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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