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7-105939 发布日期 2017-03-16 10:19
来源 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
内容概述 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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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残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2016年,我会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会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理事长任组长,分管副理事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和落实等工作,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完善公开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我会重点对门户网站专栏组织机构、政务公开、法规文件、办事指南等4个方面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完善,将政策法规文件及时上传公开,有关残疾人证办理、“两项补贴”申领、康复和就业项目申请等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申请材料及办理地点等应当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
  (三)加强网站管理。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是我会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一年来,通过专人管理,及时发布通知公告,更新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有效发挥了信息公开的平台作用,方便群众了解助残惠残政策,实现了阳光执政。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市残联网站是我会对外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以向政府网站、其它相关部门投稿,以及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为辅,公开报道宣传残联工作。主动公开内容有单位基本信息、组织机构、工作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简介、重要会议、工作动态等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2条,本会动态79余条,县区动态96余条,通知公告7条,各级政策法规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会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公文;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公文;市残联印发的请示、报告、意见(上行、平行文)和批复、商(复)函、抄告类公文;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之间有关人事、财务(经费)、机关行政管理等事项的公文;以及市残联印发的标有秘密等级等类别的公文,以及各类会议纪要。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会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和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单一。
  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
  我会将按照《条例》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发挥领导小组协调领导作用,完善信息公开定期报送、审批手续。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照顾残疾人行动不便,立足于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方便残疾人足不出户便可了解所需政策。三是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本会网站建设,注重网站维护人员培训,增强网站功能,提高使用效果。

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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