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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国税地税共谱合作曲 推动联合稽查“全覆盖”

    作者:周元仕 时间:2017-02-24 09:01 来源:市地税局 字号: 打印

      近日,市国地税稽查局召开2017年首次联席会议,紧紧围绕总局、省国地税确定的稽查工作重点和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定7项深度合作重点工作,推动联合稽查工作“全覆盖”。
      一是对总局、省国地税局确定的重点轮查企业实施联合稽查,对总局、省国地税局推送的高风险企业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为风险应对企业实施联合稽查,加大“营改增”后风险推送企业的联合检查力度。二是加大重大案件查处力度,在对上级局安排的各类检查案件中,对案情相对简单、涉税范围较小的企业检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安排县区稽查局检查,市级稽查局做好案件的审理把关工作,集中市级优势资源查办一批有影响案件。三是开展发票打虚工作,重点做好农副产品、“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企业、餐饮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查处,对通过选案系统排查选定的待查名单经双方确定后全面实施联合稽查。四是积极探索联合检查案件公开审理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增强案件检查的透明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业律师等参与稽查案件审理工作,要求各县必须完成一起公开审理联合稽查案件。五是联合开展稽查案件宣传,加大对联合稽查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和固化工作模式的宣传,充分发挥网站、报刊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加大在中省媒体的宣传力度,注重对联合稽查工作成效的宣传,一季度将“601”案件在陕西日报进行曝光。六是加大信息交换工作,加大对稽查案件信息交换工作,国地税稽查部门积极探索联合涉税疑点信息解决协调机制、制定联合案件优秀案件评选办法、联合检查案件移送审理案件资料清单等。七是联合开展稽查业务培训,针对“营改增”后重点税源和纳税主体的变化,实现查账能力向办案能力转变,将税制改革地税业务的“空档期”转化为能力素质的“提升期”,联合开展电子查账、稽查取证等实操业务培训,加大对新型稽查业务骨干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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