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我市平利县入选“全国质量强市(县)示范城市(县)”

作者:汪曼莉 蒙少华 时间:2017-01-24 08:43 来源:陕西日报 【字体: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文批准韩城市、城固县、平利县人民政府开展“全国质量强市(县)示范城市(县)”创建活动。此次获批是继西安市成功创建西北第一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后,我省实现的又一突破。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重要载体,也是全面提高区域整体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参与创建活动的市县,通过创建工作,能够进一步明晰城市质量发展战略,突出城市质量文化特色,夯实城市质量保障基础,强化城市质量工作组织,提高质量宏观管理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叶苗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