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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专项工作计划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3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30日
    文号 安政发〔2016〕43 号 公开日期: 2016-12-06 17:56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安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

    安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密切相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市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相对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工作,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 年)》、《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 —2020 年)》和《安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新为动力,以陕西省承办第十四届全运会为机遇,强化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能力,着力构建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权益,为我市脱贫攻坚、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健身在国民经济和社会文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彰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各类人群。
      ——群众体育参与程度显著提高。到2020 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120万以上,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每周参加1 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
      ——群众身体素质普遍增强。城乡居民达到《国家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3%以上,其中20-59岁人群体质状况明显改善。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
      ——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多彩。各县区在全市范围内均有代表性的品牌项目,全市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重点培育2-3个特色品牌赛事活动。
      ——全民健身设施不断增加。城市及城镇社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超过70%。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100%,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
      ——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巩固建好各县区体育中心、140个镇办文体活动站。市、县(区)两级体育社团基本健全,服务管理规范有序,体育组织网络向社区、农村延伸,普遍建有就近便捷健身活动站点,各县区每个社区拥有2 个以上晨晚健身活动站(点),全市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超过1000 个。
      ——体育健身指导队伍不断壮大。城乡每千人有2 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个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至少有1 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6000 名以上。
      ——群众科学健身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实现市、县(区)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站点全覆盖,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经常化,测试群众5 万人次以上,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达到国家标准。
      ——体育消费快速发展。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8 亿元,初步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发展定位相适应、具有安康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
      按照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公共体育设施,着力构建市、县区、镇办、行政村(社区)四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抢抓十四届全运会机遇,实施全运惠民工程,加大市、县(区)体育场馆建设力度。新建安康市体育公园(含5000 观众坐席的体育馆、游泳馆等),宁陕县皇冠镇山地自行车和瀛湖公开水域游泳比赛项目场地,满足我市承办十四届全运会比赛项目需要。各县区全部建有“三个一”(即:一个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片室外健身场地)公共体育设施。实施好镇村农民健身工程、陕南移民搬迁点健身器材配置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汉江沿岸全民健身长廊、秦岭户外运动健身基地等惠民工程,有条件的镇(办)建有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球场、一片综合健身场地和一处室内健身用房;社区有一个多功能健身场地,行政村要配备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加大足球场地建设投入,中心城区建成2-3 块标准足球场,各县区至少建成1 块标准足球场,因地制宜建设2 块非标准足球训练场地。
      合理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部位,建设大众健身场地设施。探索秦巴体育特色小镇试点。推进中心城区“一江两岸”核心景观健身设施建设,建成环湖马拉松、自行车赛道。探索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引导发展笼式足球场、拆装式游泳池、多功能运动场、户外健身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船艇码头等设施,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加强对已建场地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场地设施的利用率。创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探索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形式,争取资金,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民间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扩大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自行车、跑步、柔力球、广场舞等传统项目健身人群;依托安康山水禀赋和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休闲体育运动,扶持推广武术、龙舟等民间传统运动项目;积极培育网球、游泳、赛车、马术、射击、极限、水上、电子竞技、房车露营等具有时尚前沿和消费特征的运动项目。加强与文化、教育、宣传、旅游等部门在全民健身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倡导各行各业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各具特色的健身项目。结合传统节假日、重大庆典、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精力办好有特色、有影响的品牌活动。按照“区域性、群众性、竞技性、开放性”原则,市上精心策划组织以中国·汉江龙舟赛、秦岭山地越野挑战赛、马拉松赛、自行车赛等为重点的秦巴区域性系列群众体育活动。鼓励各地依托当地自然、人文资源特色,推动群众体育与旅游、文化等领域融合发展,拓展群众性品牌活动形式,做大“一县一品”“一镇一特色”体育赛事活动,营造全年有计划、月月有赛事的良好氛围,使具有安康地域特色的生态体育、休闲体育成为提升我市综合实力的名片。
      (三)发展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
      发挥全民健身政府主导作用,配齐建强各县区体育中心,140个镇办全部建成文化体育活动站或全民健身指导站,并有专(兼)职体育工作者;各行政村(社区)普遍有体育健身组织或队伍。推动全民健身组织“3+x”模式建设,让各级各类协会社团成为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参与体育活动的主力军。建立健全市县区体育总会、老年体协、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推进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步伐,市级建有单项体育协会25 个以上、各县区单项体育协会20 个以上。积极倡导网络健身组织等新型草根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
      (四)促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协调发展
      强化各级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让体育健身活动成为城乡居民必不可少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市、县(区)应按届次办好全民运动会,按照“小型、分散、多样”的原则,每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体育健身意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在各行各业常年开展工前(间)操活动。大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在校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体育器材设施配置、体育课程开设、体育教师配备、校园体育健身活动等工作,将学校体育开展情况纳入教育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结合青少年群体生长发育特点,开展篮球、足球、乒乓球、田径等各类以参与为主的青少年赛事活动。整合体育和教育系统资源,大力扶持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身辅导站点、体育培训机构发展,通过家庭、学校、校外机构三者的有效结合,使每名学生均能掌握1-2 项体育健身项目。积极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健身需求和生理特点的活动,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实现“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不断增强老年人体质。注重加大扶持农村人口、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他们合法的健身权益。
      (五)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正确处理好政府、社会、市场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的关系,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以继续完善全民健身“三纳入”工作为重点,着重提高全民健身经费支持标准,完善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启动全市全民健身示范镇、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具有当地特色体育项目开展,逐步形成全民健身社会化、生活化。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活动。升级建设安康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中心,依托县级公共体育场及全民健身中心,全面建成各县区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站。深入推进全民健身进机关活动,定期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大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创新人才遴选机制,从大学生、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中,引进50名以上高水平体育训练和体育管理人才。持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做好培训考核、等级管理和跟踪服务,全市新增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3000 人。保障每个公共体育健身场地有1-2 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指导服务。推进全民健身与健康养老、医疗卫生相融合,将全民健身纳入健康管理和慢病防治发展规划,扩展职工个人医保卡支付范围,允许职工支付在健身俱乐部等场所的健身活动消费。以县区为单位,通过政府购买,依托体育中心、学校、体育社团组织,组织培训、开展活动,普及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行动,建成覆盖城乡、具有特色的全民健身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管理升级换代,创新全民健身活动组织方式和内容形式,增强群众在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便利性、观赏性和娱乐性。
      (六)大力弘扬体育文化
      充分发挥体育文化的引领作用,大力倡导“绿色健康、运动快乐”的理念,树立“大体育、大健康”的观念。各县区要以基层群众健身活动为载体,讲好体育文化新生活故事;以身边的体育优秀人物为榜样,推动竞技体育“正能量”的文化传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为重点,做好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创新宣传方式,建立体育文化宣传工作机制,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有效发挥电视、 报刊、 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搭建体育文化宣传平台,深入挖掘体育的文化内涵及价值, 将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结合,融入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活动开展的全过程中,普及体育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体育氛围,为促进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七)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
      对接健康中国2030、“一带一路”等总体战略,结合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彰显全民健身在促进居民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能力、道德健康的功能作用,释放体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倡导公正平等、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的正能量,使体育改善民生、繁荣文化、促进消费、推动创业、提升素质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真正体现。
      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扩大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等市场规模,支持县区依托当地自然、人文资源特色,大力发展“体育+”模式,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使体育产业在经济发展,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各项工作部署,建立各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市上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局、市体育局、市民宗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安康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市全民健身重大事项。各县区也要相应建立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落实各项保障
      各级政府要把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市级各部门要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各级体彩公益金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落实好国家对体育场馆的各项税收政策。规划、住建和国土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落实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 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人社部门要建立城镇职工个人门诊医疗费金额的一定比例用于体育健身消费的合作机制,推行医保健身一卡通。文化、体育部门及相关管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职责,保障群众体育健身设施的正常使用。体育、卫生、旅游、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工作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
      (三)切实加强评估考核
      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研究建立全民健身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将其纳入国民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测评体系中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市、县(区)政府每两年要组织对本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检查和评估的结果要及时报送上级体育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应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公文PDF原文:安政发〔2016〕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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