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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人民政府2016 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3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01日
    文号 安政办函〔2016〕292 号 公开日期: 2016-12-02 18:45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人民政府2016 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11月16日至18日,省政府消防工作第三考核组,对全市2016年度的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全市消防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政府重视,齐抓共管机制逐步形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把消防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先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就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分别与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对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也与各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逐级签订了消防目标责任书。市综治办将消防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定期组织进行督导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加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今年以来,全市继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不断加快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市消防部门基本业务预算经费达到1637 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18.6%。其他消防专项经费也在逐年递增。一年来,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227 个,新增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文员)193 人,划拨消防支队培训基地、战勤保障大队建设用地80.9 亩,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经费80 万元,汉阴县消防大队营房扩建工程专项经费60 万元,白河训练塔建设专项经费50 万元,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
      (三)排查隐患,火灾防控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先后开展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G20 峰会消防安保检查、在建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冬春火灾防控等系列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在消防部门和公安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今年共检查单位3.38 万家,发现火灾隐患3.42 万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34 万处,临时查封1469 家,“三停”单位714 家,罚款264.85 万元,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实现了全市连续19 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四)实战牵引,灭火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全市消防部队深入开展特专化、实战化练兵,开展大型拉动演练10 次,进行冲锋舟驾驶培训和水上救援训练20 余次,多级联动、多警联动的火灾防控体系基本搭建完成,成功处置了“5.8”紫阳隧道交通事故抢险、“10.26”平利山体滑坡抢险救援等众多灭火救援任务,圆满完成了全市“双节两会”、端午龙舟节、中央首长视察安保等重大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地区目标任务未能如期完成。一是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未完成。截至目前,各县城区中心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仅平利、岚皋、旬阳、高新、白河完成,全市12 个国家级重点镇消防规划完成4 个,其他符合条件的60%建制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均未完成。(详见附件1);二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未完成。今年,全市市政消火栓建设步入新台阶,但仍有部分县区未完成建设任务(详见附件2)。岚皋县消防大队训练场、训练塔工程招标事宜进展缓慢,消防支队公寓房和综合训练基地均未开工建设;三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未完成。截至目前,各县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任务均未完成(详见附件3)。白河、宁陕、紫阳、镇坪四个无编制的消防中队依法申请登记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还未完成。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各级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职能仍需加强。检查发现,各县区政府均未将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当中,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本年度均未制定出台法规规章和地方标准。
      二是行业部门依法监管能力仍需加强。部分行业部门对于消防工作极不重视,迎考资料经牵头单位多次催促,方才着手准备,但仍存在诸多缺陷。其中,除市文广部门外,其他部门均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各县区行业部门也未落实本行业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市教育、旅游部门未与各县区签订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科技部门年度科研计划中无消防类项目;市消防指挥中心未与本地应急管理部门实现音视频双向通信;23 个行业部门所建立的微型消防站均未达到建站标准规范,没有形成区域联防机制。
      三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仍需加强。此次抽查的社会单位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不高,在建工地普遍存在未设置临时消防设施的现象,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建设水平普遍偏低,达不到微型站建设标准,没有形成战斗力;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建491 个,实有462 个(详见附件1)。检查发现,五里油库未按照《陕西省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分析评估工作,库内消防车通道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岚皋县龙安佳苑安置小区在建工地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在建高层建筑内设置库房并存放汽油、油漆、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岚皋县中心敬老院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
      (三)社会化消防宣传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全市的消防宣传工作仍然是由消防部门主要承担,除文广部门制定落实了消防宣传年度工作任务外,其他部门皆是被动配合多,主动策划参与的少,全市还未形成多部门、多行业联动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在全市范围内树立“大消防”理念。全市各部门要改变传统思想,消防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是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市要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经济社会发展靠安全, 安全工作发展重在消防”的工作理念,从思想上重视消防工作,树立“大消防”理念,进一步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全市在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投入了很多财力、物力和人力,下了很大功夫,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城乡发展较快,消防力量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依然突出。下一步,各级人民政府要从市政消火栓建设、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健全消防力量体系,把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在工资待遇、保障激励等方面出台政策,持之以恒地加以落实。同时,加强社会单位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明确社会单位消防重点岗位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资格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专业培训,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强化社会单位预防和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方面,全市要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坚持党委、政府主导,不断完善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重大火灾隐患分级治理等工作机制。同时,坚持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强化基层群防群治,最大限度形成社会化消防工作合力,努力提高社会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另一方面,要注重长远建设,狠抓消防规划编制落实。要进一步明确总体方向、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特别是要提前谋划重大建设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重点解决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滞后等问题,全力推动规划落实,着力促进消防事业健康发展。
      (四)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宣传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消防宣传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全民参与消防宣传教育机制,确保协调运作形成合力。各级教育、人社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教育培训的内容;宣传、文广等部门要指导媒体自觉履行公益性消防宣传法定义务;科技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宣传内容;司法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消防宣传常态化,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逐步实现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整体提升。
      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考核,已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工作考核范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通报内容认真整改,抓好落实。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推动缓慢的县区、相关部门和个人,将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全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统计表
         2.全市市政消火栓建设情况统计表
         3.全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函〔2016〕29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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