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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市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通报(七) 公开目录: 督查通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28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11日
    文号 督办通报第三十一期 公开日期: 2016-11-17 15:35
    有效性 有效

    市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通报(七)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9号)“按月督查、分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截至10月底财经口、工交口、金融口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编委办
      1.完成市级党群部门机构改革任务,印发“三定”规定。市级党群部门“三定”规定已全部印发。
      2.全面建立市级部门“两清单一运行图”。市级部门“两清单一运行图”已全部上线公布。
      3.完成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已印发执行。
      4.完成石泉县曾溪镇兴隆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自筹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金8.8万元。
      二、市人社局
      1.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开展免费技能培训2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万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完成承诺任务的85.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5%;免费技能培训1.85万人,完成承诺任务的92.5%;有组织转移农村劳动力完成承诺任务。
      2.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发放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5亿元,创办“创客学院”,协调解决创客公寓150套,定期举办与创客“手拉手”活动,联合举办安康市首届“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81亿元,完成承诺任务的76.2%。《安康创客学院建设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拟从公租房中协调解决创客公寓,正与市住建局进行协商。白河县举办了与创客“手拉手”活动,石泉、平利县活动已准备就绪。《中国·安康“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
      3.引导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8万人。累计办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手续7.5万人,完成承诺任务的93.8%。
      4.深入实施“百名硕博进安康、扶持千名大学生创业、培育万名能工巧匠”工程。共招聘高层次人才62 人,完成承诺任务的62%;扶持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完成承诺任务;累计挖掘培育、考核认定各行各业能工巧匠7361 人,占任务数的73.6%。
      5.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编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汇编》,完成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审核录入,已开始实行网上办理。
      6.加大贫困人口社会保障力度,实现在册贫困家庭大病保险全覆盖。优先从贫困家庭大学生中招录300名精准扶贫信息员。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紫阳县蒿坪镇王家河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草拟了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正进行基础数据采集和整理比对等前期工作。实现了大病保险人群全覆盖。开发精准扶贫信息员公益性岗位313名,目前人员已全部到岗。争取水毁堤坝修复资金65万元,筹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助学资金25万元,捐赠图书、文具、书包等学习资料60套,开展义务家电维修8次,帮助贫困户销售滞销蔬菜5000余斤。
      7.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统筹,在市行政学院组织干部“学本领、强素质”培训1500人,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90%以上。市政府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学本领、强素质”培训7次,1750余人参加培训。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8697人,因尚在陆续报道中,就业率暂未统计。
      三、市监察局
      1.严肃惩治庸政懒政怠政,严肃查处为政不为、慢为乱为的行为。开展干部工作作风监督检查7次,实施“为政不为”问责60件73人。
      2.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每月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共发出通报7期,曝光典型案例5批次,处置问题线索1178件,初核1022件,立案54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2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3.加强效能监察,开展土地管理、工程建设、资源开发、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领域的专项治理,探索政府采购、招投标、土地管理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将效能监察与巡察工作相结合,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巡察,完成三轮41个政府组成部门的巡察,实现了政府部门巡察全覆盖。督促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履行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投标、土地管理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
      4.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问题。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岚皋县城关镇万家坪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开展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通报典型案例2期13起。为万家坪村争取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金120万元,到村开展结对帮扶228人次,开展义诊慰问活动1次。
      四、市统计局
      1.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完成全市农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全市普查区核实、第一批农普物资接收下发,完成紫阳、岚皋、平利、镇坪四县农业普查的督导检查。
      2.按月、按季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经济运行分析或预警监测报告。完成前三季度全市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的统计、整理和分析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安康经济运行分析》9期、《安康统计》5 期,公开通报了1至3 季度县区目标责任考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3.做好“四上”企业申报纳统和名录库在线审核及维护。及时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严格按要求做好在线审核及管理维护,对新申报纳统的“四上”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全市已申报纳统“四上”企业142户。
      4.完成紫阳县洄水镇团堡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协助争取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金140万元,自筹帮扶资金10万元。
      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1.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收益6200万元,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之内。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580万元,完成承诺任务的90%;逾期率为0.3‰,控制在1‰之内。
      2.12月底完成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工作,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体系。建设方案已报市信息平台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评审。
      3.全力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印发了《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的通知》《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试行)》《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发放贷款71838万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56135万元。
      4.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宁陕县筒车湾镇桅杆坝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协调宁陕县桅杆坝村扶贫贷款110万元,协调争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金169.3万元,自筹扶贫资金17.1万元。
      六、市政府办
      1.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督促县区政府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清理撤地设市以来市政府印发的文件,10月底前完成修改、废止工作。完成承诺任务。
      2.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6月底前建成市级应急视频会商系统,实现纵向到省到县区、横向到市直重点部门的互联互通。完成承诺任务。
      3.加强应急信息综合研判与接报管理,及时报告公共安全、民生热点、网络舆情等方面的预警性信息,确保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2小时内报告政府相关领导。建立了基层突发事件信息直报机制,要求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2小时内报告政府相关领导。共接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200余条,发送各类手机短信3000余条,编发《值班要情》84期,上报《值班信息》25期。
      4.建立安康籍华人华侨、港澳同胞、留学生及眷属联系机制;走出国门,开展《秦巴明珠·生态安康》摄影宣传展;开展驻安外籍人员、留学生和侨胞、港澳同胞座谈会。完成承诺任务。
      5.完善大督查工作机制,多方联动抓落实,形成大督查聚焦。围绕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联合新闻媒体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公开通报,对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联合监察机关进行行政效能督查。按照“一会一督查、一通报”要求,对常务会议及市长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跟踪督办和通报。组织63个单位对364项、1012件重点工作进行了公开承诺,按照“按月督查、分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要求,联合新闻媒体现场督查4次,通报了结果。按照“跟踪督办、按期报告、办结销号”要求,对78件领导批示件和13项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先后编发(报)各类《督办通报》30期、《督查结果报告单》18期。
      七、市政务服务中心
      1.加强效能建设,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一站式”服务,10月底前建成安康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制定了《安康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发布招标公告。
      2.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机制,年底前实现市级投资项目线上登记、线下办理、全程监管。完成承诺任务。
      3.10月底前建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装修设计,发布了室内装修、信息化网络工程、信息发布系统招标公告。
      八、市发展研究中心
      1.围绕市委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出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2至3篇,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办好《安康发展》内刊,年出刊6期以上,并以电子期刊形式扩大赠阅范围。完成承诺任务。
      2.做好市政府网站管理运行,办好“安康发布”政务微博和公众微信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全市政府网站、政府机构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管理,消除“僵尸”、“睡眠”现象,加强与新闻媒体联动协作,积极引导正面舆论;依托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安康网站,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全市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全市共关停并转政府网站107个,累计关停并转政府网站298个;同59个县区、部门签订了网站普查整改责任书,启动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媒体的绩效评估。“安康发布”微信平台共编发微信290期,信息1149条;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412条。信用安康网站建成投用;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正式运行,各县区、各部门已通过平台初步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九、市发改委
      1.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三季度,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1%,预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
      2.实施200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300亿元。200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52亿元,占承诺任务的84%。
      3.协调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完成省考重点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安康火电厂完成厂房基础开挖正负零;安康富强机场完成场区和快速干道用地征迁及土方工程;旬阳水电站开工建设主体工程;白河水电站完成一期围堰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启动库区移民安置工作;恒口铁路综合货场完成梁场建设。省考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55亿元,占承诺任务的59.2%。安康火电厂具备开工条件。安康富强机场征地2540亩,占征地任务的87.5%;试验段取土场、拌合站工程用地已交付;机场快速干道正进行征地拆迁。旬阳水电站正进行左坝肩土石方开挖及316国道改线工程,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27.5%。白河水电站完成一期围堰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68.7%;已启动库区拆迁安置工作,完成搬迁181户、878人,占年度任务的44.25%、43.16%。恒口铁路综合货场已交付80亩建设用地,完成投资51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5.7%。
      4.完成《安康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物流中心规划》,启动西渝高铁西安到安康段项目前期研究;创造良好建设环境,促进阳安铁路复线安康段完成年度投资8亿元。《安康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物流中心规划》已印发。西渝高铁已纳入国家“十三五”铁路建设规划,省发改委正编制预可研报告。阳安铁路复线安康段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87.23%。
      5.推进富硒研发中心和精密成形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陕西南水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中心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天贸物流城二期、今东现代物流园、九州物流中心等重大物流项目加快建设。富硒食品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并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陕西南水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项目申报为专项建设项目,已向省发改委申报了省级精密成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获得国开行贷款支持5600万元。天贸物流城二期完成场地平整。今东现代物流园正进行桩基施工。九州物流中心厂区1、2#仓库消防工程完工,5、6、7、8#楼正进行室内填充墙及外墙、屋面施工,9#楼完成基础施工,10#楼正进行第1层主体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90%。
      6.推进服务业上档升级,全年培育规上服务业企业40户;牵头拟定《安康市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贯彻落实意见》,培育生产性服务业企业5户。争取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健康养老项目10个。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1户,占承诺任务的52.5%。拟定的《生产性服务业贯彻落实意见》已提交市政府待常务会审定。争取健康养老专项资金8340万元,支持项目10个。
      7.建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承诺任务。
      8.协调推进恒口镇级市培育试点,完成试点方案批复。完成承诺任务。
      9.围绕降成本、去库存,深化供给侧改革,严控科技含量低、产能过剩行业出现新的投资。对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开展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27次。
      10.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制定《安康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完成承诺任务。
      11.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和易地扶贫搬迁支持力度,公益性、支农项目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紫阳县麻柳镇麻柳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共争取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6.37亿元、以工代赈中省投资0.43亿元。为麻柳村争取饮水工程建设资金25万元;捐赠助学金4万元、农用物资资金3万元;累计发放产业奖励奖金6000元。
      十、市财政局
      1.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78亿元,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亿元,同口径增长12%。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4.52亿元,增长2.5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64亿元,增长10.86%。
      2.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80%以上。民生支出16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1%。
      3.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创新创业基金、人才培养基金,筹集构建扶贫融资平台资本金,以拨改股、拨改投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培植财源,促进安康经济发展。预算的产业发展基金5000万、创新创业基金2000万、人才培养专项资金500万、扶贫融资平台资本金5000万已经市人大审议,其中扶贫融资平台资本金、产业发展基金和创新创业基金已拨付。
      4.制定涉企收费管理目录。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涉企收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联合市民政、物价、工信等部门对全市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正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5.牵头制定《安康市推动创新创业工作扶持办法》。拟定的《安康市推动创新创业工作扶持办法》(初稿)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6.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旬阳县石门镇谌家院社区年度包抓帮扶任务。争取项目资金40万元修建便民桥、扶持贫困户种植油牡丹,协助养羊大户修建圈舍3个。
      十一、市公产局
      1.12月底前完成金州北路提升改造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产腾退摸底清理,做好市级腾退单位办公用房安置工作。对市海事局、汉滨公安分局、汉滨区交通局和市工信局下属行办、煤办、退管所等金州北路市区单位国有房地产和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拟定了市工信局下属行办、煤办、退管所、汉滨区交通局、市海事局腾退安置方案。其他单位待金州北路改造规划方案完成后进行安排。
      2.10月底前完成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完成承诺任务。
      3.会同市卫计局完成市疗养院资产置换处置。已选定拍卖公司,正督促办理土地收回手续、协调办理土地规划意见,对安康疗养院原与城建开发公司(锦绣山庄)置换土地进行了土地变性、确权和评估。
      4.推动公产效益最大化,全年实现公产收益3亿元,其中市本级1亿元。完成市林业局、移民局、行办、江北大道人才市场等资产产权置换。完成国有资产收益2.32亿元,其中市本级0.14亿元,分别占年度任务的77.3%、14%。拟定的《市级部分单位国有房地产整合利用方案》经市政府审定,方案对市林业局、移民局、行办、人才市场资产处置工作进行了安排,原林业局部分办公用房已向汉滨区公产局移交,正制定原市移民局腾退公产开发方案,已启动人才市场国有房地产处置。
      十二、市审计局
      1.对市直所有一级、二级预算单位实行全覆盖审计。有重点、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国有企业、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累计完成审计项目120个,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6个,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财政决算等审计项目42个,内审自查审计项目62个。
      2.对市本级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覆盖审计,对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累计完成市本级1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81个,共核减资金10102.75万元。
      3.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加强“三农”政策落实、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的审计。先后对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实行精准扶贫、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金融支持 “三农”等方面的34个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审计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4.积极实施村级财务及惠农资金审计,充分发挥镇办财政审计所职能,推动镇村审计全覆盖。召开了全市推进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座谈会,联合市编委办、财政局、审计局对各县区进行了指导。各县区制定下发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方案》,各镇财政审计所已挂牌。
      5.加大脱贫攻坚审计督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项目资金审计,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规范健康进行。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镇坪县曾家镇花坪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争取魔芋种植、林下种植及养蜂补助资金40万元,开展外出务工人员培训20人次,开展了“送医下乡”、“送戏下乡”活动。
      十三、市司法局
      1.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已办理190件,占全年任务的95%。
      2.首批评定5A级律师事务所5个,3A级律师30名。完成承诺任务。
      3.10月底前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期,培训人数400人。完成承诺任务。
      4.举办“法治安康大讲堂”活动10场次。已举办8场,完成年度任务的80%。
      5.在安康中心城市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设立5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完成承诺任务。
      6.完成汉阴县平梁镇酒店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实现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完成结对帮扶“一户一档”摸底,制定了帮扶计划,集镇1.5公里环村路建成投用,协调办理金融扶贫贷款12户130万元。
      十四、市信访局
      1.完成各县区镇办和有权处理信访事项责任单位网上信访互联互通、全覆盖,实现所有信访事项网上受理、交办、转办、回复、查询、评价。全市有权处理信访事项责任单位和各县区镇办均已实现网上信访互联互通,全市网上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累计达9607件。
      2.认真组织信访听证评议和复查复核工作,促使化解一批疑难信访事项,中省交办信访事项办结率达到95%以上。完成信访听证评议7件,办理群众复查复核案件12件,其中不予受理9件、复核2件、退回重办1件。中省交办的100件信访案件已办理73件。
      3.全面落实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不予受理告知制度,依法做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分流引导工作。累计分流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15件。
      4.健全完善驻京劝返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接访劝返处置效率,完成省市下达的驻京劝返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全市累计发生进京非访49人次,其中:非访登记15人次、非访未登记34人次,排全省第十位。
      5.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平利县大贵镇柳林坝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先后6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包联贫困村进行了入户走访,完成210户贫困户档案信息整理及2017年扶贫搬迁统计,为柳林坝小学捐赠了一批价值3000元图书和体育用品。
      十五、市国税局
      1.完成国税收入26亿元,其中:地方收入3.22亿元。国税收入达22.86亿元,其中地方收入1.33亿元,分别占年度收入任务的87.92%、41.3%。
      2.根据中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总体要求,完成年度改革任务。召开了全市国地税联合稽查交流暨工作推进会,国地税各派出11名干部进行了交换挂职,营改增试点行业开票已全覆盖;指导高新区国税局开展了税源管理一体化试点,联合市财政局、地税局开展了国地税合作征收税款专项检查。
      3.完成“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上线任务,2016年7月1日实现单轨运行。完成承诺任务。
      4.积极推动纳税信用评级结果在金融领域的增值应用,联合金融机构支持守信企业健康发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面继续保持100%,开展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和全市“走出去”企业风险管理活动。
      5.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汉滨区牛蹄镇林本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与村委会签订了农副产品购销协议,携手安康小白兔口腔医院为村民开展了义诊活动。
      十六、市地税局
      1.完成税收收入及教育费附加26亿元,其中:地方收入17.61亿元。完成税收收入及教育费附加17.29亿元,占年度任务的66.5%;完成地方收入10.87亿元,占年度任务的61.73%。
      2.完成省上下达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基金收入任务。分别完成养老保险费、事业保险费收入4.75亿元、1169万元,占省考任务的83.37%、61.53%。
      3.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和数据管税综合应用平台。已于2016年8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承诺任务完成。
      4.认真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用足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共为85户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纳税户减免税36.87万元,为208户享受企业所得税纳税企业减免税81.09万元。
      5.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汉滨区早阳镇高跃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争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万元。
      十七、安康消防支队
      1.指导全市216家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队。完成承诺任务。
      2.4月底前完成全市1935个警务室消防专兼职民警的消防业务技能培训,消防机构每季度到辖区公安派出所指导检查不少于1次。完成承诺任务。
      3.全年开展不打招呼专项检查4次以上。完成承诺任务。
      4.5月底前完成全市2216个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人员和消防专干培训,并督促所有“小网格”(农村、社区)管理人员联合公安派出所或消防机构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宣传活动。完成承诺任务。

    公文PDF原文:督办通报第三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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